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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五个建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08-28 17:32:28


    近年来,三门峡中级法院多措并举、创新思路、建立了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长效机制,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今年1到5月份,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1件,审结55件,案件调撤率达84%,共为619名农民工讨回工资500余万元。

    一是建立排查机制。围绕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联合劳动保障、金融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排查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并积极协调建立应急周转金等先行垫付工资专用账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院各部门和基层法院专项排查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六类案件,建立案件台帐,列明案件所处阶段、涉案人数、涉案标的等信息,月统计、月通报。

    二是建立案件专门办理通道。开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绿色通道;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门建立导诉联系点,及时提供法律咨询。

    三是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积极配合党委政府、人大建立联合调解机制,主动邀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参与调解,共同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建立维权宣传机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博等新闻载体,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宣传机制,运用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增强用人单位尊重农民工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良好氛围。

    五是建立案件办理考核奖惩机制。该院制定《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考核奖惩办法》,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纳入中院各业务部门、基层法院的绩效考核,对办理案件成绩突出、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存在失误、引发矛盾激化的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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