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树全同志是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自1989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工作在条件艰苦的农村法庭,牢记宗旨、秉公办案、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审结民商事案件24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无一矛盾激化,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因工作业绩突出,曾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法官”、吉林省“公正爱民法官”等荣誉称号,并当选2012 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
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集中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风貌,是全国法院干警学习的榜样。在当前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形势下,学习宣传“公正为民的好法官”翟树全这一先进典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门峡法院全体干警在8月22日收看了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扎根基层、执政为民的好法官”翟树全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电视电话会议后,迅速开展向“最美基层干部”翟树全同志学习的活动,一要学习翟树全同志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二要学习翟树全同志恪尽职守、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三要学习翟树全同志苦练业务、勤于钻研的敬业精神;四要学习翟树全同志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该院还将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让翟树全同志的精神成为教育激励广大干警的新动力,教育干警以翟树全同志为榜样,切实增强群众感情,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能力,激发工作热情,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三门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