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浅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特点

  发布时间:2013-08-29 15:56:09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差距的拉大,越来越多的人从农村进入城市,其中有这么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他们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自身的权益却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愈演愈烈,这不仅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而且农民工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化为泡影,生活没有保障,使得整个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剧增。尤其是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状况更为严重,目前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拖欠的工资往往只有工地的负责人出具的欠条,好点的能有个工地项目部的公章,农民工在建筑工地被拖欠的工资往往缺乏有效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合法权益无法及时的得到保护。

二、建设工地发包方与承包方因工程质量、工程款的结算等问题常常发生矛盾,使得工程款长时间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农民工自然也就拿不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工资。

三、建设工程层层转包、内包,关系错综复杂,农民工辛辛苦苦出力挣的工资,却被层层推诿,不知道该找谁要工资。

综上,因为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农民工工资在被拖欠时只能向与自己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主张工资请求权,而不能直接向工程的发包方、总承包方、分包人主张,现如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固守这一原则,在特定情况下并不符合当事人的意愿,在很大程度上也不能平衡社会利益,实现公平正义。在实践中,个人认为应当予以突破,基于民法的基本原则,为了社会的实质正义,应当扩大农民工维权的责任主体,使建设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也承担起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责任,这样才能使他们更有责任的去监管好整个工程,才能更加有效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社会和谐稳定。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87440379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