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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 多措并举提升审判效率

  发布时间:2013-09-03 08:59:35


    公正和效率是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提高审判效率,减少积压案件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去年以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提升审判效率,成效显著。2013年上半年,平均审理时间指数在全省19个中院中位居第三。

    一、节点控制,严格办理期限。2012年6月,三门峡中院制定了《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对各类案件从立案到分案、开庭、合议、撰写审理报告、提交审委会研究、判决书的审核、签发、送达、归档等各环节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使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时刻绷紧效率弦,从而降低结案周期,加大对超审限案件的防治力度。

    二、加强流程管理,实行审限提示、预警。流程管理员每天对流程系统进行跟踪管理,对临近超审限案件进行审限提示和审限预警,发出催办通知,并对每个庭周结案情况进行通报,促进法定审限内结案,防止超审限案件产生。

    三、严格审限管控,减少审限变更。2013年元月,三门峡中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审限管理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案件超审限的,一律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如有法定事由,确需延长、中止、扣除、中断审限,应由庭长、主管院长审核后报请院长签字审批,实行书面及网上双审批后报审管办备案。2013年1—8月份,三门峡中院共延长审限案件10件,比去年同期下降83.05个百分点。

    四、完善分案机制,从源头保证效率。2013年元月,三门峡中院出台了《关于改进分案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对统一纳入计算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各类案件,采取计算机随机分案的方式,由计算机按照设定程序,结合法官的未结案件数量,直接将案件分配到案件积存数处于“末位”的承办法官。积存案件数多的法官,系统将不予分案。

    五、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发挥引领示范作用。2012年9月,三门峡中院出台《关于规范院长庭长办案的若干暂行规定》,对院长、庭长在办案中的履职方式、任务数量、办案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院长、庭长个人绩效考评,并作为对其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每季度首月打开对庭长分案权限,由计算机自动分案。2013年1—8月份,庭长办案181件。

    六、竞争上岗,优化审判资源。为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2013年3月份,三门峡中院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活动。经过院党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和广大干警的积极参与,30名优秀中青年干警通过竞争上岗被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98名一般干警通过双向选择,根据岗位需要、人尽其才的原则,被合理分布在了各个岗位。通过竞争上岗,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为提高办案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抽调业务骨干,彻底清理积案。去年年底,三门峡中院对长期以来因历史原因积压的行政和再审案件进行彻底清查,共清查出行政案件10件,再审案件26件。今年2月份,院里又抽调党性强、业务精的骨干力量组成行政和再审两个办案组,对该部分案件集中办理。目前该类案件已全部清结。

    八、开展隐性超审限专项治理,切实提高效率。 在全市法院审判流程显示的超审限问题得到治理,审判效率大幅提高的情况下,为彻底封堵审判管理中的漏洞,全面提高审判效率,2013年5月份以来,三门峡中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隐性超审限案件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治理隐性超审限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两次召开全市法院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对今年1月至6月所结案件件立案、审理、委托鉴定、宣判、文书送达、案件执行、中止及卷宗移转等环节专项评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立案难、送达迟缓、鉴定拖延、执行拖延、中止无期限、不及时装订移送卷宗等问题。  在评查的同时抓好督促检查,组织审管办、监察室等对中院各业务部门和基层法院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在单位大厅显示屏、内部网站和下发文件中及时通报结果。对查实的隐性超审限案件视同一般超审限案件,一律交纪检监察部门按违法违纪严肃处理。目前,已对移送卷宗超200天的3起案件的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九、开展办案标兵评选,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去年以来,三门峡中院出台意见,在全院实行办案标兵评选,科学设定评选标准并奖优罚劣,有效调动了审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评选出的办案标兵,在每月干警业绩量化通报会上公开表彰奖励。同时,加大惩处力度,对部门当月有零结案法官的,按零结案人数扣除部门办案经费,对连续2个月零结案的法官,由主管副院长和纪检组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2013年1—8月份,三门峡中院共产生月办案标兵57名,季办案标兵8名,上半年办案标兵4名,对22名当月有存案而无结案的法官进行通报。

    十、实行干警业绩量化月通报制度,强化争先意识。 为强化干警争先创优意识,在全市法院营造多办案、快办案的良好氛围,三门峡中院自2012年5月份开始,在全院实行干警业绩月量化月通报制度。每个月对每个审判业务庭及每个干警结案数、平均审理时间等多项审判业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统计,评选月办案标兵、季办案标兵和年度办案标兵。每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本月全院、各部门及每个干警各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讲评,对办案标兵进行表彰。表扬先进,鞭策落后,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该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能,提升了审判质效。2013年3月份,干警业绩月量化月通报制度已在三门峡两级法院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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