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门峡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紧紧围绕审判执行第一要务,聚焦干警关心、基层关切,创出了一条全新的服务发展模式,有力保障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三门峡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多次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和2012年连续两年在全省法院绩效考核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2012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财务工作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着力提高经费保障能力
积极争取财政预算。主动加强与市财政的沟通协调,多次与预算、国库、财政政法等部门,就两级法院经费保障问题反映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编制预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13年,全市法院诉讼费收入实现全额返还,中院财政预算同比增长30.45%,同比上升24.69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为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经费保障。
加强财务管理。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办公费、邮电费等九项费用进行“包干管理”,实行“预算收支、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结转”的经费管理办法和“指标控制、凭《业务经费报销限额》”的报销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参与理财的积极性,实现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财务管理模式。实施三个月来,干警的节约意识明显增强,邮电费同比下降12.02%、差旅费同比下降28.35%、交通费同比下降42.31%、水费同比下降40.7%,结案同比上升25.31%,实现了节约与效率并行提高的目标。
着力提高物质保障能力
转变思想,变被动为主动,变管理为服务。主动与审判、执行部门沟通,适时了解审判执行和干警工作需求,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为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物质保障。投资1000余万元,对院局域网进行改造,实现了审判执行案件数据的双机备份,保证数据存储的安全可靠;安装电子签章、法律文书较对系统,建成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和庭审“三同步、两公开”系统,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科技支撑;投资90余万元,率先在全省建成了执行指挥系统,实现了执行现场的适时同步反馈和全省三级法院的执行联动,在全省法院系统发挥了良好的先进示范作用,受到省法院法院执行局长宋海萍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2013年上半年,三门峡中院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指数在全省19个中院中位居第三,审判质效及综合管理工作在全省排名第六。
三、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实行干警业绩月考核月通报制度,逐月公开通报、总结点评,查找不足,互促互学,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对干警的警示教育,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打造风清气正、廉洁为民的司法行政工作队伍。
2010年以来,三门峡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连续三年被院机关党委评为先进支部,2011年被三门峡市直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