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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官不远千里为当事人追回被骗货款

  发布时间:2009-06-12 16:34:47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要不是法院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不远千里追货款,我这35000元货款就要泡汤了,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6月9日上午,在义马法院立案庭,义马市香山市场街的一位宋先生握住两位办案法官的手,情不自禁,眼含热泪倾诉着发自内心的感激之情。

    宋先生是一位生意人,平时业务往来经常采用汇款结算。今年5月份,宋先生有一笔业务,欠对方客户货款3.5万元,客户多次催要。宋先生让对方用手机将银行帐号发来,自己将货款汇去。不久,宋先生就到收一条手机短信:请将款汇入中国建设银行××× 帐户,帐号××× 。宋先生看到短信以为是客户发来的帐号,立即将3.5万元货款汇入对方帐户。谁知第二天,对方客户仍催促还款。宋先生非常纳闷:明明货款已汇去,怎么会没收到呢?经过到银行查询,方知汇从错了,前两天收到的手机短信是诈骗短信,宋先生连连叫苦,大呼上当。当天下午,宋先生满面愁容地走进了义马法院。承办法官热情接待了宋先生,详细了解案情。经查,此帐户是饶某在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分行一分理处开的帐户。宋先生和饶某素不相识,更谈不上业务往来。他们立刻意识到案情紧急,事不宜迟,必须立即采取保全措施,才能保住此笔货款。办案法官一方面与南宁银行部门联系,稳住帐户资金。另一方面迅速与火车站联系预购车票,昼夜兼程赶往南宁。经过一昼夜的颠簸到达南宁,一大早,办案法官不顾路途劳顿赶到南宁建行协商配合协助。经调取有关开户资料得知,饶某的身份证被盗,有人恶意冒用饶某的身份证私开帐户,帐单上十几笔来自全国各地的汇款已被取走。所幸的是宋先生的汇款未来得及取出,在南宁建行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地办理了货款保全。回想起宋先生忧心如焚的情形,承办法官归心似箭,无心游览山青水秀的南国风光,当晚踏上了归途。当宋先生从法官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3.5元货款真是感激万分。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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