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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活动办对湖滨区法院学习实践活动给予好评

  发布时间:2009-06-12 16:53:14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6月10日,市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秘书组组长吴波等一行3人,在市委第二检查指导组组长杜宗文、副组长陈变莉,湖滨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李伟等陪同下到湖滨区法院检查指导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开展情况,并查看了资料,进行了座谈。湖滨区法院党组成员参加了座谈会。

    市、区活动办领导在听取了区法院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情况汇报,认真查看相关资料后,认为区法院党组对学习实践活动高度重视,部署严密,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坚持学习不放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李源朝、徐光春等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并与“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 活动相结合,弘扬焦裕禄精神。二是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谈心活动等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法院新发展”为民主生活会主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党组分析检查报告,并召开党组扩大会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三是突出法院特色,确保活动效果。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并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法官“五进”、“调解年”等活动紧密结合,积极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对于今后的工作,吴波强调:一是分析检查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要通过分析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达到促进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的目的。二是法院主要领导要全程序参与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修改、完善,准确体现法院党组的态度,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三是要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在充分征求意见、评议的基础上,对分析检查报告反复修改、完善,重在建章立制,完善措施上,要围绕查找出来的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用发展的眼光谋划今后至五年的工作措施和目标,为整改落实阶段打下坚实基础,实现法院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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