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管理 -> 工作部署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无邪教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9-13 10:27:39


    为了不断加强反邪教基础工作建设,推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深入开展,遏制“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的势头,全力实现“无邪教单位”的创建目标,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出发点,以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国梦为职责,以增强全院干警识别和抵御邪教的能力为重点,旗帜鲜明、态度坚持、有效处置,不断推进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纵深发展,为建设“无邪教单位”、“平安三门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无邪单位”创建活动,使全院干警的识邪、防邪能力明显增强,拒邪、反邪能力明显提高,本单位辖区内无法轮功等邪教非法活动、本单位没有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人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一是成立专门的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领导到位、明确职责。二是各庭(处)室负责人是本庭(处)室创建无邪教单位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细化责任。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我院成立 “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薛保良    党组成员

    副组长:全小会    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白旭春    杨国发    李福恒    赵振营

    茹东亮    贾巧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

    工作人员:陈巍    马海翔

    (二)加强教育,强化防控意识。

    1、深入开展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及无邪教单位的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认识邪教,防范邪教、抵制邪教、打击邪教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教育全院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珍爱生命、传播健康文化的良好风尚。

    2、增强防范意识。全院干警抵制邪教意识进一步增强,对邪教“不听、不信、不传”,能主动同邪教组织及邪教分子作斗争。

    3、帮教工作到位。对单位辖区内及本单位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严格落实帮教措施,杜绝邪教组织秘密串联、聚众闹事、滋事破坏等事件的发生。

    4、打击处理及时。对“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迅速报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管理,强化制度保障。

    1、健全制度保障。制定防范处置工作方案、工作制度,确保落实、发挥作用。

    2、规范资料管理。认真落实三直文(2013)96好文件精神,加强无邪教单位创建工作,建立规范的创建工作档案。

    五、工作要求

    要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平安三门峡”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无邪教单位”活动的重大意义,将创建活动纳入到我院各项工作中,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创建职责,真正把各项创建措施落到实处,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有序地开展创建活动,确保我院“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bgs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478865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