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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 “文明庭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09-13 10:59:25


    本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一争二创三服务”主题活动,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树立“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形象,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我院今年5月份印发了三中法〔2013〕66号文件,开展了评选“文明庭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 的活动。活动期间,各部门紧紧围绕“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抓业务、搞活动,展现出了团结奋进、争先创优的新风和新貌。按照文件规定的考评标准并结合各部门的民主推荐情况,经研究决定:

    “文明庭室”为法警队、审管办、办公室、民二庭、政治部5个部门。

    “文明个人”为陈巍、周正茂、李会强、崔娜、孟大艳、邓彬、范俊洁7名同志。

    “文明家庭”为张晓艳、郭相耀、张攀峰3个家庭。

    希望全院干警以他们为榜样,争当文明带头人,推动全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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