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司法公信力,8月30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三门峡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三门峡市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交流机制的意见》,明确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机制的交流机制的内容、措施。
一是确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会议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召开,及时通报立案信息和重点案件情况,探讨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以及实践操作等问题,探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新思路、新方法,帮助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服务职能,不断提高司法建议质量,对办案中出现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重大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通过有分析、有对策的高质量司法建议,切实有效地帮助行政机关发现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市政府法制办督促协调行政机关落实司法建议的内容,从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规范行政应诉行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推动行政机关严格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落实,依法履行诉讼义务,带头树立法律权威。增强行政应诉能力,避免行政机关将行政诉讼案件完全委托律师代理而不派其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依法接受法院的司法监督。行政机关通过旁听法院典型案件的庭审过程,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应诉能力。
四是建立信息沟通共享、工作交流调研以及重大案件、事项协调制度。市政府法制办与法院及时通报交流依法行政工作的举措、行政执法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统计和分析,行政机关败诉率以及在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等,对行政执法、诉讼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共同组织调研,建立重大案件、事项协调制度。
今年以来,法院已邀请20 余家行政机关旁听案件4次,发司法建议3篇,在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应诉能力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