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三门峡中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不断探索,大胆实践,先后制定颁布了《关于建立干警业绩量化月通报制度的通知》等41项规章制度,构建了一整套既符合该院工作实际又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把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的各项目标落到了实处。
一、严格制度抓审判,提高战斗力
为进一步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鼓励争先创优,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制定《关于开展办案能手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开展实际三次修订完善,最终形成《关于开展评选办案标兵活动的暂行意见》,将个人表彰奖励情况纳入审判业绩档案,作为评先奖优、晋级晋职的依据之一,在全院形成多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规范审判管理工作,制定《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明确立案、审判流程管理、审委会、评查归档等环节程序和标准,同时制定《关于规范院长、庭长办案的若干暂行规定》,加强副院长、庭长对分管部门和法官的业绩考评管理,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作用,适时调整偏离指标体系导向的不当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司法。
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作用,完善审判执行权利运行机制,在已实行办案标兵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关于标兵审判长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合议庭试点工作推行“主审法官工作室”制度的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兵审判长办案组”工作的意见》,《关于执行案件执行长负责制工作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充分发挥优秀法官的示范作用,全面调动法官办案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带动全院整体工作全面提升。
二、严格制度抓队伍,提高凝聚力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激励机制,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关于科级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实施方案》,让全体干警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破除了论资排辈、任人唯亲的旧观念,树立了公平竞争、不进则退的新观念,极大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
为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科学合理评价庭室、干警工作业绩,制定《关于建立干警业绩量化月通报制度的通知》、《信息宣传调研案例考评奖惩办法》,对全院审判执行部门及干警的审判质效、诉讼费实收数据,综合部门及其干警各项工作情况量化数据,以及宣传、调研、信息数据进行量化通报,并将月通报结果作为个人年终奖惩和职级晋升的重要指标,取得了结案数是去年同期的1.3倍,结案率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的明显效果。
三、严格制度接受监督,提高公信力
今年以来,我院全体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对全市6个基层法院、20个律师事务所、25个乡村社区等进行走访调研,收到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13条。针对各界对立案环节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迅速下发了《关于加强立案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解决“立案难”问题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隐性超审限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并自4月20日起,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立案难和隐性超审限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开展自查、总结整改活动,认真解决立案和审判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为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代理、辩护中的积极作用,防范冤假错案发生,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制定《关于集中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庭审评议活动的通知》,《关于接受律师建议将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制度实施以来,三门峡中院干警工作作风有了很大转变,大局意识、群众意识、铁案意识、廉洁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院机关已初步建立了先进的审判管理体系,严格的审判质量监控体系、科学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基本实现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民主管理,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