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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心柔情铸法魂

记河南三门峡市中级人法院法官李娟

  发布时间:2013-09-26 08:58:03


    李娟如今是河南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她将人生最美好的青春献给了审判事业。

    1986年,青春年少的李娟来到了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她用二十多年的时光忠诚于审判事业,谱写出人生辉煌篇章。

    公正为先,淡泊名利,捍卫形象,确保满意……李娟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沿着她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生规轨迹。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之所以以司法公正为主线受到群众的赞扬和上级领导的肯定,是因为这家法院有李娟这样的法官甘当孺子牛当好了铺路石……

    审判“三部曲”,在细致入微中体现

    无论是从形式还是内心深处,李娟不仅仅是工作在法院当做衣食饭碗,她自从跨进法院门槛的那天开始,就真心爱上审判工作,无论在什么岗位上,她都认为代表着法官和法院的形象。

    李娟能够从事审判工作是有个过程的,也是在领导培养和同事们灌输学习的结果。

    从事审判工作法官都知道这样的俗话:“刑事怕疑难,民事怕难缠”。

    民事案件涉及双方当事人直接的切身利益,对立情绪严重。

    李娟面对“疑难”和“难缠”,尤其是“难缠”,站在法理与情理的角度上去思考和摸索,摸索出中级必须信守的审判“三部曲”。

    “庭审之前,坚持做到审理案件及时,凡是案件分到手后及时登记、及时阅卷,看卷内是否有当事人联系方式,以便及早安排开庭时间,并迅速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

    “在庭审时,李娟不厌其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按照当事人上诉理由和答辩理由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认真听取他们的上诉理由和答辩意见,让当事人把话讲完,使庭审能顺利进行。”

    “庭审结束后及时进行评议,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及时向庭长、主管院长汇报,待案件研究决定后,拟写法律文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因上班时间多用于开庭或接待当事人,大多数法律文书是利用晚上或星期天时间加班加点赶写、校对的。”

    走完了审判程序,判决书下达了,似乎对于审判法官来说案件划上了句号。李娟却不这样认为,依法审判是前提,判决公正才能做到实体公正,而如何让判决在现实生活中产生最大的效果才是关键。

    于是,李娟站在社会稳定的大局上把握了调解的这根主线,在调解中巧妙布阵,力求实现法院和诉讼双方的“三赢”。

    调解“三法宝”,让社会更稳定判决更权威

    判决不执行就是法律白条。

    盖上法院鲜红印章的判决在执行中产生社会问题,等于是给社会不稳定制造了新的矛盾和对立面。

    再高超的判决,当事人也会有不满足,会加以挑剔,也不如调解,民事案件能做到案结事了、当事人满意,需要的是恒心和耐心。李娟从走上审判岗位那天开始就追求判决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在她所办的案件中,她坚持主动调解,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化解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促使当事人之间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以使双方以后能和睦相处、共同发展。

    李娟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例在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是相当多的,她总结出的调解“三法宝”在调解工作中运用过程中是得心应手。

    “一是释之以法,给双方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和法律适用,指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二是晓之以理,为当事人提供多种解决纠纷的方案,给双方当事人讲明社会通行的道理和社会约定俗成的习惯,指出可能产生的社会评价,指明解决纠纷的途径,为多年上访、缠访的当事人打开心结,化解了矛盾;三是陈之以情,耐心说服当事人把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与化解双方矛盾结合起来,指出化解矛盾双赢的积极效果和激化矛盾的负面影响。”

    种什么瓜结什么果。李娟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使当事人尽释前嫌,握手言和,收到良好效果和社会反响。在全省法院开展的调解年活动中,李娟所审结的案件中调撤率占结案数的70%,所审结的案件也无上诉。

    调解也是生产力,接受调解当事人感恩李娟

    法院审判是一道门槛,审判法官就是打开这道门的关键人物。

    依法审判是前提,调解是审判过程和之后的核心工作,李娟以法官的身份担当起左右圆场的工作,很多冰释前嫌的当事人记住了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记住了法官李娟。

    1998年,裴巨辰之子承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与张元朝等三户材料供应尚有经济往来,三供应商与裴巨辰之子长期也没有清结,2006年,裴巨辰之子被他人伤害,突然意外死亡,三供应商在得知裴巨辰已取得发包方给付的工程款的情况下,将该债务起诉到法院,要求裴巨辰夫妇及孙子支付所拖欠的建材款。

    该案2011年立案审理,后发还经过重审,裴巨辰不服提出上诉并上访,裴巨辰是一位癌症晚期患者,本身精神压力大、悲观厌世,又遇到中年失子的精神痛苦,得知诉讼后情绪很激动,多次上访也不配合法院工作,而作为三供应商,分立三个案件,抱团诉讼,形成合力,工作难度极大,如果处理不到位,很有可能造成双方再次上访、缠诉。

    李娟法官接到该案后,经过认真审查和开庭审理,与裴巨辰沟通,从与当事人交流中找准调解思路和调解切入点。经过反复与双方做工作,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案,使该案得以调解并主动履行。事后,上诉人裴巨辰打来电话表示等身体恢复后,有机会一定去看她。并称赞说:“你是百姓的贴心法官,一切为百姓着想,案件虽然多支付了千元,但得到了解决,挽救了我的家庭,给我创造了幸福生活”。

    在东方希望铝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中迈永安铝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中,因受金融危机影响,铝行业生产亏损严重,被告不得不暂时减产、停产。东方希望公司在此情况下要求河南中迈公司支付未按合同付款提货的违约金710万元、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

    李娟法官接到该案后,经过认真审查和开庭审理,发现并非被告有意违约,而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不得已而为之。面对这种特殊情况,李娟法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多次到企业现场主持双方调解,从与当事人交流中找准调解思路和调解切入点。经过多次做双方工作,被告自愿支付原告350万元补偿款,双方合同顺延履行,并当庭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双方均称赞说:“你真是人民的好法官,挽救了双方企业的发展”。 经她调解结案的案件不胜枚举,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院领导和市领导的一致好评。

    廉洁出正气,淡泊名利的法官才受人爱戴

    李娟清晰知道工作在人民法院,站在人民审判的舞台,以法律的名义必须做个有良知的法官。

    李娟是党员,她选择的党性原则不能丢一丝一毫,淡泊名利也是一种享受的生活态度。

    有了信仰就有了追求,有了追求有人了社会和组织的认可。

    三门峡海联公司为建设一座五星级大酒店,在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于2006年、2007年先后两次以该租赁合同起诉中国石化公司要求解除合同。

    该租赁合同纠纷先后经过湖滨区、三门峡市、河南省三级法院和省检察机关五年六次的审理,因当事人中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身份的存在,曾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并督办,该案终审判决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合同。

    之后,中国石化三门峡分公司又以该租赁合同起诉要求三门峡海联公司赔偿损失。她接受该案后,经过五个多月近40次的调解,不仅将双方几次诉讼要履行的义务给予解决,而且还将双方之间要交接的证照通过调解当庭进行了移交,调解后,当事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支付现金300万元,节约了诉讼成本,促使双方双赢,纠纷得以圆满彻底的解决,目前,三门峡海联公司在市区建设的五星级大酒店已开门迎宾,成为城市一座标志性建筑,为城市的发展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1997年到1998年,李娟年均结案数在100多件以上,多年来,李娟审结一、二审案件名列前茅,而且所结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改判、无一发回、无一信访,调解结案率达到了70%,受到了当事人及领导的高度评价。

    而在这些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勇法官的身份主持调解是可以讨要好处的,李娟没有向任何一方拿点好处,坚守情操,本色不移,她说到做到。

    有成绩就有成就。李娟多次被评为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个人嘉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办案能手、优秀政法工作者,2013年1-6月被评为月、季、上半年度办案标兵,半年总结时,她三次上台领奖,荣获了院最高殊荣。2010年度她荣获了河南省首届调解之星评选的“百佳调解之星”称号。还曾经被市委和市政府评为全市先进工作者并记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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