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9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来到三门峡陕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离婚。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待后,详细询问了案情后,主动联系陕县148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委托其进行调解,经陕县148法律服务所一番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拿着调解协议来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经确认后,随即就给双方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做到了当天立案,当天结案。
陕县法院立案庭升级为诉讼服务中心后积极开展诉调对接,整合社会资源,主动与陕县148法律服务所等社会各界力量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积极化解矛盾,努力把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并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