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信息时代对司法统计工作提出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3-10-14 14:56:58


    2013年8月22日至23日,全国法院第四次司法统计工作会议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要树立新的司法统计理念——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司法统计数据要科学、要真实、要规范、要共享、要善用。该理念的提出,无异对司法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要切实重视司法统计工作。在信息网络时代,司法统计不是简单的数字搬移和加加减减,而是肩负着新的责任和使命,要树立“数据真实是司法统计生命”的观念,确保基础数据客观、准确、及时,使司法统计成为法院信息咨询、辅助决策、服务管理、信息管理的中心,充分推进司法统计工作的指标科学化、数据客观化、工作规范化、平台信息化、效益最大化。

    二要加强司法统计机构建设,提高司法统计人员素质。司法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统计人员不仅要精通审判执行业务,还要熟悉统计专业知识,要利用培训渠道的拓宽,积极为司法统计人才的成长创造锻炼机会和工作条件。

    三要树立全员统计、全程统计、全面统计的理念。信息化的发展,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对案件信息化的程度要求越来越高。为此要树立全员统计、全程统计、全面统计理念。信息的准确及时录入,都在助推司法统计工作朝向良性态势发展。每个办案人员不仅是案件的承办者,更是司法统计工作的参与者,只有准确、及时、规范地录入案件信息,才能保证司法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真正做到“用案件生成数据,用数据还原案件”。

    四要加强对司法统计数据的深加工和分析应用。人民法院司法统计信息是“宝藏富矿”,要善于运用司法统计数据、司法统计分析、司法统计结论等宣传人民司法事业,拒绝沉睡,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贡献力量,形成以审判信息促进司法统计,以司法统计支持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474941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