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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院与卢氏县政府联合举办行政应诉培训班

  发布时间:2009-06-23 08:21:49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二十周年,提高卢氏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水平,6月16日至19日,卢氏法院与卢氏县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了行政应诉培训班,全县40多个行政执法单位及部分乡镇行政执法人员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卢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曹海生、副县长曲红波、卢氏法院院长段青菊、县检察院检察长赵荣等领导参加了开班典礼。

    这次培训共进行三天,主要学习内容有《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及证据运用、《物权法》、《行政复议法》等,同时,卢氏法院还要组织学员观摩一起行政案件庭审,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县各行政单位执法人员对行政审判的意见和建议,交流探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及解决办法。

    在6月16日上午举行的开班仪式上,卢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曹海生、县检察院检察长赵荣、卢氏法院院长段青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段青菊同志在讲话中回顾了行政诉讼法颁布二十年来卢氏法院的行政审判和行政执行工作,希望各行政执法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对法院审判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素养,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发挥行政管理职能,为卢氏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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