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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立案二庭快速反应 化解一起群体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3-10-22 15:18:44



   2013年10月21日上午11点,信访人冉某等10多人在市政府大门口上访。我院立案二庭接到通知后,即刻赶往现场。经与冉某接谈了解到,其上访反映诉求是:其堂哥冒充他本人名义在灵宝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从一审到二审其都没有参与,法院假立案、假判决,案件与其没有关系。得知这一情况后,立案二庭非常重视,如果真是冉某反映的这样,性质非常严重。立案二庭薛曙庭长和王楷德副庭长放弃中午休息时间,迅速联系案件承办法官,争取早点弄清事实情况,给冉某一个交代。

   下午一上班,立案二庭薛曙庭长在案件一、二审承办法官和市政府信访局领导参与的情况下,对冉某反映的问题展开了调查。一开始,冉某说自己脑子不清楚,有些事情记不清楚了。调查中,一、二审法官翻出案件卷宗,找到相关材料,拿给冉某确认上面的签字是否是其本人所签,薛庭长宣读材料内容,告知冉某要实事求是,慢慢想,仔细想,多回忆回忆当时的情景。冉某在承办法官的提示和引导下,想起当时的经过,态度也由一开始称案件与其没有关系时的强硬激动转变为承认是其本人所签字迹,案件过程其都参与了,其反映诉求也发生了变化,表示对法院案件审理程序没有任何异议,主要是对其堂哥的态度和行为表示不满,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数额低于其要求表示不满。

      了解清楚冉某的真实想法和要求后,薛曙庭长将冉某的相关材料返还给冉某,告知其要通过正当途径和手段如实反映问题,对法院案件不服,符合条件,该申诉就申诉;生活困难,要求救助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冉某在看过调查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按印表示接受,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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