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法院年初至今,通过解决立案难、杜绝隐性超审限、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行庭审观摩、创新绩效考核提升审判质效等一系列“微改革”措施不断完善司法服务,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深入走好群众路线,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首先,三门峡市中级法院顺应群众对审判工作日益增长的新需求,以群众需求作为法院改革的方向,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改进司法作风,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质效,践行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理念,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法院。规范了立案程序、强化案件移送工作、实行周通报月督导,切切实实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尤其是推行限时服务,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推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假日立案,对外地当事人开展邮寄立案等微举措,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和认可 。
其次、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让人民群众享受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审判效率绝不能是做虚伪的姿态,要彻底封堵审判管理中的漏洞,切切实实提高审判效率。”为激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有效提升审判质效,在全市法院开展了办案能手竞赛活动,以量化考评结果为依据选出月、季、半年、年度办案标兵,采用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共同激发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克守法官司法为民理念,确保审判作风、审判效果不断改进、办案质量与效率不断提升。针对走访调研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隐性超审限问题,三门峡法院通过分析原因、明确重点、认真评查、严格追责,动真格,求实效等一系列微措施,使隐性超审限问题得到根治,从而确保审判质效不断提高。
第三、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司法服务的标准。三门峡法院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实现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取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委员对庭审活动、案件处理及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代表委员全方位的监督,从而增强三门峡市法院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和主动性。走出了一条如何在司法工作中深入坚持群众路线的新路子,用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在法院审判工作中始终践行群众路线,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司法服务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