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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起纠纷 终丧两人命

  发布时间:2013-10-28 14:38:03


    由于一点琐事,从未打过交道的陌生人竟然怒目相向,最终酿成两人死亡的惨剧。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2013年10月21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件。

    2013年5月,被告人屈某驾车在与一辆正在倒车的出租车发生剐蹭,其与出租车司机在协商处理事故时,出租车乘客徐某、李某到达现场,对屈某进行辱骂,双方发生争执,屈某从其轿车驾驶室内取出一把单刃刀向李某腹部猛刺一刀,徐某见状立即逃跑,被告人屈某竟然持刀追赶,向徐某腿部、胸部连刺数刀后逃离现场,后徐某、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作案后,屈某乘高铁逃离现场,后迫于公安机关压力在西安投案自首。经法医学鉴定,李某系左侧髂部遭受锐器刺创致髂内动脉、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徐某系右侧胸部遭受锐器刺创致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本案因琐事而起,因为当事人不能冷静地处理问题,造成三个家庭的破裂,被害人李某家中上有高堂老母,下有五岁幼女,李某去世后家庭重担落在李某的妻子身上;而被害人徐某在2013年年初刚刚结婚,留下新婚的妻子只能回忆二人以往的甜蜜幸福;被告人将要面临的则是法律的严惩。本案因冲突而起,倘若双方能够正确处理矛盾,冷静分析问题,或许这样的惨剧就能够避免。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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