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门峡渑池法院在执行案件中,采取多项措施注重加强民意沟通,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主要做法是:
推行阳光执行,采取执行听证制度。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执行听证。弄清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主要原因,由当事人双方面对面的进行交谈,“零距离”沟通,促使双方当事人解除误会,有利于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加强法律宣传。在执行时,执行人员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导当事人,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取得案结事了的效果。
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执行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全过程,充分发挥陪审员在沟通民意方面的优势经验,增强执行工作亲和力。
建立“局长接待日”沟通平台。我院执行局建立沟通平台机制,推行执行局长定期接待日,通过此平台及时答复民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