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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两级法院1-10月审判运行态势分析

  发布时间:2013-11-12 10:47:38


    一、案件办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1-10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602件,同比上升42.24%。其中,基层法院受理17650件,同比上升21.86%;中级法院受理2952件,同比上升16.96%。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6848件,同比上升51.09%。其中,基层法院结案14175件,同比上升58.33%;中级法院结案2673件,同比上升21.61%。全市两级法院未结案件3754件,同比上升12.63%。其中,基层法院未结3475件,同比上升15.56%;中级法院未结279件,同比下降14.42%。

    (二)各类案件审理情况

    1、刑事案件情况。1-10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928件,同比上升19.68%。一审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贪污贿赂罪增长明显。两级法院受理一审危害公共安全罪404件,同比上升54.79%;一审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74件,同比上升105.56%;一审贪污贿赂罪84件,同比上升35.48%;一审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323件,同比上升14.9%;一审侵犯财产罪548件,同比上升6.20%;一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64件,同比上升15.79%;一审渎职罪12件,同比下降20%。另外,今年受理一审危害国防利益罪1件。

    中级法院一审刑事案件受理情况为:受理一审刑事案件54件,同比下降28%。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29件;侵犯财产罪3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件;贪污贿赂罪12件;渎职罪1件。

    两级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659件,同比上升28.41%。其中,基层法院刑事结案1420件,同比上升29.21%;中级法院刑事结案239件,同比上升23.83%。

    截止10月20日,两级法院刑事未结案件269件,同比下降15.67%。其中,基层法院未结241件,同比下降10.41%;中级法院未结28件,同比下降44%。

    2、民事案件情况。1-10月,全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3257件,同比上升46.28%。其中,受理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2178件,同比下降43.28%;一审合同纠纷7026件,同比上升185.38%;一审权属侵权纠纷案件2588件,同比上升88.91%。知识产权案件呈上升趋势,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案件9件,同比上升350%。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民事案件10579件,同比上升55.46%。审结案件诉讼标的总金额736646.1067万元。其中,基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9182件,同比上升64.35%;中级法院审结民事案件1397件,同比上升14.7%。截止10月20日,两级法院民事未结案件2678件,同比上升18.6%。其中,中级法院未结167件,同比下降24.09%;基层法院未结2511件,同比上升23.21%。

    3、行政案件情况。1-10月,两级法院受理行政案件469件,同比上升66.90%。其中,一审行政案件受理情况为:受理公安类行政案件31件,同比下降3.13%;资源类21件,与去年同期持平;城建类16件,同比下降60%;工商类2件,与去年持平;环保类3件,同比增长200%;交通类34件,同比增长385.71%。

    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446件,同比上升105.53%。其中,基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315件,同比上升162.5%;中级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31件,同比上升35.05%。截止10月20日,两级法院行政未结案件23件,同比下降64.06%。其中,中级法院未结2件,同比下降90.91%;基层法院未结21件,同比下降34.38%。

    4、执行案件情况。1-10月,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108件,同比上升42.89%;其中,受理刑事执行案件299件,同比上升205.10%;民事执行案件3428件,同比上升33.96%;行政执行案件36件,去年同期为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02件,同比上升60.64%;仲裁执行案件24件,同比上升60%;公证债权文书类执行案件13件,同比上升333.33%。全市两级法院共执结3340件,同比上升52.86%;执结标的金额36172.8838万元,同比下降11.80%。

    截止10月20日,两级法院执行未结案件768件,同比上升11.3%。其中,中级法院未结67件,同比上升109.38%;基层法院未结701件,同比上升6.53%。

    5、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情况。1—10月份,两级法院共新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41件,同比上升193.75%;结案126件,同比上升173.91%,未结案件15件,同比上升650%。其中,中级法院受理137件,同比上升191.50%;结案123件,同比上升173.33%;未结案件14件,同比上升600%。

    二、取得成绩

    一是审判效率大幅提高。去年以来,三门峡法院采取多项“微改革”措施,如:规定审理期限,加强节点控制,临近超审限案件催办、预警机制,审限变更“一把手”审签,开展隐性超审限专项治理活动,实现干警业绩量化月通报,开展办案标兵评选等活动,两级法院的审判效率大幅提升。今年以来,两级法院无一超审限案件,案件流转速度明显加快,中级法院1—10月份诉讼类案件平均审理时间44天;延长审限结案16件,比去年同期下降82.42%。1—10月份,中级法院在收案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16.96%的情况下,结案数量同比上升21.61%,未结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4.42%。

    二是案件质量明显改善。提升案件质量一直是两级法院不懈追求的目标。李志增院长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要重视庭审,提高庭审质量;规范合议,深度合议,提高合议质量;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另外中级法院还出台指导意见,规范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对拟发回、改判案件的意见进行听证,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和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1—10月份,六个基层法院中有五个基层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省院考核要求,六个基层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率和一审判决案件发回重审率均值比上半年分别下降0.91 %和0.66%,中级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比上半年提高9.02%。

    三是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今年以来,两级法院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围绕“始于群众需求,达于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惠民、利民的措施,开展隐性超审限治理专项活动、解决立案难专项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评议庭审和评查法律文书、尊重支持律师工作与律师良性互动等,当事人、律师、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反映良好。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申诉、申请再审类案件增加。1—10月份,中级法院受理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36件,比去年同期上升312.12%,服判息诉工作还有待加强。

    二是案件质量仍有很大提升空间。1—9月份,中院一审判决结案76件,被省院改判3件,发回4件,一审判决案件改判率3.95%,发回重审率5.26%,与其他中院相比,这两项反映一审案件质量的指标依然偏高。各基层法院的一审判决案件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虽较上半年有所改善,但也仍不理想,案件质量仍应引起重视。

    三是执行案件存案较多。截止10月20日,两级法院执行案件未结768件,结案率81.3%;其中,中级法院执行未结案件67件,执行案件结案率56.21%,执行工作任务依然艰巨。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审判职能,开展审判服务。广大干警要树立大局意识,能动司法,积极稳妥处理好重点项目建设和推进“四大一高”战略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一是强化流程管理,提升审判效率,使审判执行工作保持高效运转态势;二是案件质量问题常抓不懈。一要强化庭审职能,避免庭审走过场和流于形式;二要尊重支持律师工作,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减少错案发生几率;三要强化合议庭职能,深度合议。合议庭全体成员必须全程参加庭审,对重要的程序性事项和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均全面进行合议。四要继续做好法律文书评查和庭审评查活动。通过日常评查、业务骨干评查、代表委员评查等方式,使两评查工作常态化,通过评查提高干警业务水平,提升案件质量。

    (三)在加大执行力度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实行执行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重点案件加大督办力度。要严格贯彻落实“措施到位、程序到位、结案方式到位、信息反馈到位”的指导方针,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手段,切实提高两级法院执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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