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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刑事案件诉讼指南

发布时间:2009-03-20 15:50:38


    一、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1、申请回避权;2、辩护权;3、举证、质证的权利;4、最后陈述权;5、请求抗诉权;6、上诉权。

    二、当事人应承担哪些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诉讼秩序;3、如实陈述;4、如实举证;5、依法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四、辩护律师的权利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面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面和通信。

    五、被害人等从何时起可委托诉讼代理人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六、本院管辖哪些第一审刑事案件

  本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七、法院如何送达传票及其他诉讼文件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受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视为已经送达。

    八、一审刑事案件审限如何规定

  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需延长审理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

    九、如何提出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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