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在近日召开的渑池县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颁奖大会上,渑池县法院法警张治军荣获“渑池县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是由渑池县委宣传部,共青团渑池县委、渑池县广播电视局等三家单位联合开展的一次大型活动,旨在选树在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楷模,树立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先进青年典型,谱写渑池县各项事业的新篇章。经过两个月的人选推荐,候选人评选、候选人公示、当选人确定等四个环节,层层遴选,最终渑池法院法警张治军从众多的青年楷模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
张治军,系渑池县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现年38岁,中共党员。1989年3月入伍到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七支队,多次被所在部队评为优秀军械员、优秀机关干部、嘉奖;1990年3月被北京市崇文区授予学雷锋标兵;1995年10月荣立个人三等功。1999年9月转业到渑池县法院工作。
近年来,张治军同志在县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在司法警察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先后执结各类执行案件831件,执结标的额达1810万元;为县药厂、水泥厂等县营支柱企业追回欠款381万元;妥善调处信访案件,使孟宪义、王西英等长期赴京上访人员服判息访。参与采取拘留强制措施76人次,搜查50多次,查扣车辆26部,处置突发事件30余次,参与执行死刑任务18次。在执行和采取强制措施的过程中,有异地执行遭群体围攻的,有被执行人以割腕、喝农药相要挟的,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面对困难,面对压力,他都能冷静处理,妥善解决。由于心系百姓,努力工作,几年中先后有数十名当事人通过送锦旗、邮寄感谢信等方式向他表达真挚的谢意。
作为法警大队的副大队长,张治军同志积极协助大队长开展工作,为提高全队业务技能,他购买有关书籍认真钻研,并将自己学到的东西加以提炼,多次为警队同志们上课;训练中他精心组织,注重发挥自身特长,和同志们一道磨爬滚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全市法警集中培训时,他刻苦学习,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被评为优秀学员。在他和警队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该院法警大队连续四年被评为司法警察标准化单位,连续七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警察大队,并记集体三等功。
在警队管理上,他注重调研,积极探索司法警察工作的新思路。先后撰写《浅析司法警察改革之我见》、《结合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谈司法警察在民商事执行中的作用》等理论文章二十余篇,他参与撰写的《发挥法警驻庭中队职能作用,保障人民法庭审判和执行工作健康发展》一文被省高院《基层法庭建设汇编》一书收编。他关于如何处置突发事件,如何搞好强制措施工作的调研成果,引起省高院有关领导的浓厚兴趣。
有付出就有回报。突出的工作成绩,为张治军赢得了多项荣誉。他先后多次被县法院评选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12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司法警察,2007年12月被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授予河南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在颁奖大会上,渑池县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组委会授予张治军这样的颁奖词:青春无悔,热血长存。他用庄严的警徽宣告,有一种道义叫正直,有一种荣誉叫民心。
他本人表示荣誉属于过去,要面对的是未来。司法警察的人生道路注定充满艰辛和坎坷,但捍卫法律的尊严,保障审判工作的神圣使命将永远激励着他勇往直前,用青春、热血和忠诚书写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