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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02 17:40:01


    全市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常态化以来,全市基层法院在市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工作,公正高效地办理了一大批欠薪案件。年末岁尾,农民工讨薪高峰将至,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市法院按照省法院工作要求,决定开展全市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时间安排和目标任务

    本次活动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2014年1月10日。

    通过开展本次活动,实现以下目标:

    (一)2013年11月11日以前排查出的未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二)2013年11月11日以后新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未办结的春节前要妥善处理。

    (三)已排查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0%以上,未执结的春节前要妥善解决。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按照省法院《关于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务求工作实效,确保活动实现预期目标。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刑事、民事、执行部门分头督办。为加强领导,中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立刑事、民事、执行、宣传四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活动顺利开展。基层法院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

    (二)各基层法院院长要高度重视,亲自督办。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基层法院院长要加强领导,强力督办,带头开展巡回办案、旁听庭审,亲自到辖区法院督导,亲自深入建筑工地、厂矿、农民工家中进行调研走访、普法宣传、听取农民工意见,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领导重视和参与活动的情况将作为验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确保所有欠薪案件一律纳入台账。各基层法院要对2013年3月以来所有收案再次进行彻底、全面排查,将欠薪案件全部纳入台账。特别是个别排查案件较少的基层法院,要逐案详细排查。自2013年11月11日开始,每周四向市法院活动办报台账。民事、刑事、执行案件分别制作台账,各组同时分头向活动办各对应工作小组报送。

    (四)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优先从快审执结欠薪案件。开辟立案绿色通道,依法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有理无钱的农民工打得起官司。对已受理的案件依法简便程序,及时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结,对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应当依法予以适用,帮助农民工及时拿到劳动报酬。加强诉讼引导,确保有理有据的农民工打赢官司。加大巡回办案和调解力度,到工地、厂矿等地现场开庭,就地办案,就地调解,方便农民工诉讼。新收拖欠农民工工资民事案件,集中到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优先高效审理。对农民工申请执行的案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打赢官司的农民工及时实现权益。

    (五)依法动用刑罚,严惩欠薪犯罪。认真适用我省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标准的规定,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立案,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开展好“依法严惩欠薪犯罪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惩处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与欠薪有关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分子,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高压态势。

    (六)加强督查联络,加大问责力度。各基层法院要分别指定刑事、民事、执行等业务庭和宣教部门负责人为联络人员,并将名单于11月28日前向市法院活动办报送。活动期间,每周四各基层法院要向市法院活动办相关工作小组分别报告本周工作进展及下周工作计划。市法院活动办要结合分工对全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案件排查不全面、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对组织不力、工作敷衍的,建议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市法院和各基层法院要分别开通热线电话,并通过官方微博,及时搜集和发布案件信息、吸纳网民意见和建议。做好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市法院选择3件以上、各基层法院选择1件以上典型案件予以庭审直播。有条件的法院制作专题宣传片,在媒体报道,在公共场所播放;并印制、发放农民工维权宣传手册。

    (八)延伸司法服务,主动协调解决农民工的案外实际困难。领导带头,全体法官参与,主动深入农民工工作地、家中,了解农民工的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对于拖欠时间长、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应急周转金等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对尚未进入诉讼的典型欠薪事件给予高度关注,及时跟踪。

    (九)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依靠党委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争取政府、政协支持,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金融部门、仲裁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构建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共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十)开展办案竞赛活动,并对活动进行总结验收。各基层法院要在辖区法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案竞赛活动,每个基层法院在活动结束后要评选推荐一名“办案能手”和一件“典型案例”,全市统一上报省法院进行宣传报道和表彰。市法院将根据案件排查办理、活动宣传、领导重视、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1.全市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关于做好全市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宣传工作的说明

          3.关于报送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有关信息的说明

          4.全市法院第五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报表

    附件1

    全市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集中办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志增

    副组长:李主臣  刘胜利  李红伟  任睿妮  孙本立  陈三奇王利荣  李建敏  薛保良

    成员部门:办公室、政治部教育处、立案一庭、少年庭、

    民三庭、执行局、监察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红伟(兼)

    办公室下设四个组:

    1、刑事组

    负责人:李玉涛

    工作人员:周正茂  王  博

    2、民事组

    负责人:王亚萍

    工作人员:李会强  侯  杨

    3、执行组

    负责人:郭建林

    工作人员:霍  丽  胡宏战  安春才  杨志青

    4、宣传组

    负责人:王耀南

    工作人员:李  英  程  辉

    附件2

    关于做好全市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宣传工作的说明

    为做好系列宣传报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精心策划宣传方案

    各基层法院宣教部门要加强与审判业务部门的沟通,共同研究策划宣传方案,并及时向市法院报告。

    二、及时提供新闻线索

    各基层法院宣教部门要在市法院宣教处的统一指导下,认真甄选新闻线索,并及时向市法院提供。

    新闻线索主要包括:1、典型案件:活动中典型的审判和执行案件,尤其是社会影响较大的企业欠薪案件和办理效果较好的案件。2、创新举措: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采取的收效明显、具有启示和推广意义的创新措施。3、感人事迹: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感人事迹。

    请各基层院于每周四17点之前向市法院报送新闻线索,每周报送新闻线索1—2个。对于具有宣传价值的典型案件,要在开庭前、调解协议达成前或集中执行前,提前报送。报送线索时要准确注明案件审理法院、所在环节,有无视频资料,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

    三、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工作

    各基层院宣教部门要对本院选择的典型宣传案例在宣传前逐一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必要时向市法院汇报,坚决防止出现负面舆情。

    四、报送方式

    将新闻线索一式两份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时报市法院活动办宣传组和民事组。

    联系人:李英(活动办宣传组、教育处) 2967201

    邮  箱:smxzyxcc@163.com

    联系人:侯杨(活动办民事组、民三庭) 2967355

    邮  箱:smxmst@163.com

    附件3

    关于报送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有关信息的说明

    为全面掌握全市法院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在活动中涌现的好典型、好案例、好做法。请各基层法院在每周四17点之前向市法院活动办报送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先进事迹等信息。并将动员部署情况于11月28日17:30前报送市法院活动办。

    联 系 人:侯杨(民三庭)

    电子邮件:smxmst@163.com

责任编辑: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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