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只有专业,才值得信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
法官的职业犹如医生诊病,只有懂行的医生才能看好病。很难想像一个不没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娴熟审判技能的法官能够准确地适用法律和客观公正地做出裁决。但是,如何才能让一个普通的“法律人”达到专业化法官的水平,并使现有的法官队伍的专业素养不断提升?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思路可谓切中了要害,指明了方向。
虽然2002年修订后的《法官法》将法官的任职资格提高到了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要求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但法官的专业化仍有许多难题亟待破解。且不说当前与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相同的选任、晋升、考评、薪酬和惩戒机制对稳定法官队伍,提升法官职业尊荣的影响,但就不断扩大的地区差异和逐年增加的办案压力所引发的法官流失、断层、案多人少矛盾加剧的现实,就充分说明法官专业化之路仍然任重而道远。
借鉴西方较为成熟的法官制度,推动法官专业化,必须改革现行法官选任制度,建立“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的选拔方式,不断优化法官队伍结构。必须完善当前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建立符合审判运行规律和法官成长轨迹的法官考评管理办法,不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必须健全法官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形成一套针对不同层次法官的执业要求的培训课程,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素养。
当然,强调法官的专业化并不是淡化司法的人民性,在工作方式上追求特殊化、神秘化。恰恰相反,只有不断提升法官的专业化水平,才能切实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效,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服务。
毕竟,只有专业,才能卓越,只有卓越,才值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