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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披露岂能突破法律底线

  发布时间:2013-12-18 11:58:11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那能不湿鞋。备受关注的李某等五人强奸案从最初侦查环节被媒体披露到如今的庭审,其纠缠于涉案当事人和媒体公众的舆论能口水战,就一直游走在法律与道德的边缘。如今终于突破了法律底线。8月29日上午,当该案审理进入辩论环节时,某著名网站娱乐版块竟同步披露了某辩护律师当庭为李某无罪辩护的辩护词,再次引发新一轮的舆论狂欢,其中所涉案爱害人杨某的学校、工作单位、笔录内容甚至医院相关妇科检查结果等信息更是引起舆论哗然和公知学者的讨伐。

    虽然说,该网站对辩护词进行了所谓的部分涂抺处理,但这更多的出于对自身责任的撇清和保护,并非站在保护涉案当事人权益的立场,而且网站所显示的网友留言多是一边倒式的对受害人杨某的谩骂,这与此前多元化的跟帖评论形成鲜明对比,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合理怀疑这乱象丛生的背后是否有诸如秦火火之流的操盘手。

    之所以说此次案情披露已经突破法律底线,其理由有三,一是突破了不公开审理的底线,泄露了案情信息。从法律上来说,该案由于涉及未成年人和强奸等情形,是不应该公开审理的,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了结果公开宣判外,其具体案情特别是涉及当事人个人信息均属保密之列。二是突破了证据认定的底线,有舆论审判之嫌。从所披露的辩护词内容看,其中摘要式地列举控方卷宗材料,对相关证据的质疑和评判,违背了“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的基本诉讼规则,特别是在案件正在审理期间进行媒体披露,很难排除试图先入为主引导舆论之故意。三是突破了法律对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保护底线,已构成民事侵权。在所披露的辩护词中,不仅涉及被害人杨某的学校、工作单位、笔录内容具体内容,而且对医生妇科检查结果还扩张性解释,并用诸如“严重的变态心理”和“有着复杂的夜生活、性生活”等降低涉案受害人社会评价的负面评论。而网路上大量的出现的用“妓女,烂货”等词汇,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该份辩护词已经对涉案受害人杨某造成了恶劣影响。

    一起严肃的刑事案件,竟夹杂着如此不理性的娱乐元素,并成为许多知名网站的娱乐专题和娱乐头条,究其根源,除了“星二代”“富二代”标签所引发的公众的非理性狂欢外,我们更应反思媒体、涉案当事人、律师和部分公众的行为是否理性,是否审慎,是否坚守各自的职业操守和法律的道德的基本底线。与此同时,该案所折射出的试图通过操控舆论,影响审判的操作手法,与之前的药家鑫案、云南巧家案如出一辙,这种游走在法律与道德边缘的行为,如若不加限制规范,其恶果伤害的不仅仅是案件当事人,更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司法审判的尊重。

    因此,如何将限定案情披露,如何规范要媒体与律师,媒体与公众,律师与当事人的行为,建立科学、规范、合理、合法的互动交流关系,应成为该案反思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具体到该案,更直接,更有效的做法便是相关职能部门快速启动调查问责机制,倒查泄露和发布本应属于保密犯畴的律师辩护词的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并鼓励、帮助和支持被害人通过诉讼渠道依法向相关责任人追究侵权之责。

责任编辑:研究室    

文章出处: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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