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法院坐落在美丽的天鹅湖畔,设计理念前卫、气势宏伟的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占地19.86亩、总建筑面积14300平方米,巍然屹立在市区风景秀丽、碧波荡漾的涧河北岸。该院现有内设机构12个,人民法庭2个,在编干警65人,年均审执结案件近5000件,结案率为96.4%。
近年来,湖滨区法院紧紧围绕“司法公正,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己任,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进展和优异成绩。2003年以来至2008年底,该院先后四次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基层法院”称号,并荣立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通令嘉奖;被最高院评为 “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1月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充满朝气的湖滨区法院,正在以党组书记、院长任睿妮为首的院党组班子的带领下,团结奋进,锐意进取,力争在新的征程上,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