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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3-12-30 08:48:59


    近日,三门峡市法院召开党组会,对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学习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发挥“枫桥经验”时代内涵,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全市法院充分认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精神的重要意义,全力抓好各项司法工作落实,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一、领会好“枫桥经验”的深刻内涵,发挥法院司法职能,将践行群众路线的各项举措做扎实。

    1、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动和依靠群众,实现矛盾就地解决。

    2、做好“请进来,走出去”工作。继续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走访调研,征询社会各界对法院的意见以及新期待,同时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推进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的结合,做到问题找得到,解决方案拿得出、做的实。

    3、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办案质效,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切实办好民生案件,从维护稳定社会大局出发,努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

    二、发展好“枫桥经验”的时代意义,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法院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发挥法院干警的创造性,注意总结、调研工作中的好做法,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继续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增进法官与群众的感情。

    3、扎实推进“送法进校园、法官村长进社区和法官联系企业”活动,认真做好法律咨询和巡回审判,创新优化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

    4、发挥信息时代网络的优势,拓宽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途径,

    提升法院干警的综合服务能力。

    三、理解好“枫桥经验”的突出特点,强化人民法庭解决基层民间纠纷中的作用,建立舆情预警机制。

    1、加强基层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的建设,配齐配强法院干警及物质设备,让人民群众能够在家门口把案件矛盾都满意解决了。

    2、建立健全舆情预警机制,将舆情设专员与全体法院为舆情员向结合,提高责任意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态度。

    四、细化和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人民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1、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的建设,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抓好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建设,确实方便群众诉讼。

    2、丰富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让当事人轻松应诉,不奔波、审判执行有效率。

    3、加强涉诉信访制度的调研改革,让信访真正成为有理有据当事人寻求救济的途径,让缠访闹访者无利可图。

    五、坚持法治原则,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院干警做好本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的能力,将案件的审判都作为一堂法律宣讲课程,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2、加强理论研究,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落实践行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注重在实践中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两级法院研究室将定期总结,并将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到全市法院。

    3、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加大对长期未结案的清理及责任追究力度,让人民群众快速的实现自己的诉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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