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1月3日上午召开的2013年度全市法院业绩量化通报会上,就如何做好宣传、信息、调研等综合性工作,李志增院长提出:
一要明确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信息、宣传是弘扬法院正面形象,加强与新闻媒体之间的联系和沟通的一个重要渠道。“请进来”,让众多的新闻工作者认识法院、了解法院工作,在我们的工作出现不足和瑕疵时,新闻媒体也会给予谅解和理解,也会给我们提供善意的帮助。开展调研工作的意义在于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和理论水平,调研的过程同时也是学习的过程。干警整体素质提高了,审判质量也会随之提高。
二要明确怎么抓。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不单单是牵头部门的事情,要动员全体干警参与,“人人头上有任务,人人头上有职责”,要善动脑、勤动手,克服思想和行为的懒惰。
三要有远见、早动手。每到年底,宣传稿件、信息、调研的刊发难度都会增大,要抓住年初稿件的空档期,早动手早安排,争取在上半年即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