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在全市两级法院干警业绩量化点评会上,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对2014年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新要求。
一、进行执行机制改革。两级法院要实行执行长负责制,由过去的单打独斗变为由执行长负责制下的集体决策,让执行长领导下的工作组全面了解、全面掌握案件进度。
二、制定工作规范流程。对执行工作从受理案件到最后一个环节,必须要有时间节点,对每个承办人、办案人必须要有拘束,不能停留在原始的想什么时候结案就什么时候结案的状态。
三、把被动执行变为主动执行。通过规范流程管理,规范执行行为,让申请执行人了解和掌握案件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做到公开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