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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法院2013年度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10 10:34:26


    2013年,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审判工作继续呈现良性发展、稳步提高的态势。

    一、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2013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840件,同比增长41.43%,其中新收22689件,同比增长32.02%;审(执)结案件  21921件,同比增长42.21%;未结案件2919件,同比增长35.89 %。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333件,同比增长13.21%,其中新收3109件,同比增长8.97%;审(执)结案件 3169件,同比增长16.51%;未结案件164件,同比下降26.79%。

    从案件类型分布情况看,除减刑、假释案件与去年同期持平外,其余案件数量继续攀升,增幅明显。全市法院共新收刑事案件2069件,同比增长8.67%;民事案件14564件,同比增长32.42%;行政案件489件,同比增长32.88%;执行案件4713件,同比增长49.29%;赔偿案件3件,同比增长200%;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55件,同比增长150%。

    刑事案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贪污贿赂罪增幅明显。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一审收案444件,同比增加40.06%;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审收案92件,同比增加124.39%;贪污贿赂罪97件,同比增加12.79%。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渎职罪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其中侵犯财产罪收案565件,同比下降9.7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收案275件,同比下降1.79%;渎职罪收案14件,同比下降30%。案件数量排名靠前的刑事案件分别为:交通肇事罪221件,同比增长27.75%;危险驾驶罪152件,同比增长47.57%;故意伤害罪198件,同比增长2.59%;盗窃罪371件,同比下降7.48%;抢劫罪71件,同比下降43.2%;寻衅滋事罪70件,同比增长48.94%。

    民事一审案件中,合同纠纷8297件,同比增长165.76%;权属、侵权纠纷2502件,同比增长110.08%。案件数量较多的案件类型是:借款纠纷3854件(其中民间借贷2106件);离婚案件一审收案1897件;买卖合同纠纷1494件;特殊侵权纠纷1422件;服务合同523件。另外,随着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增幅明显,知识产权案件一审收案39件,同比增加3800%。

    行政案件中,一审收案379件,在受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处罚类案件占比例较大,占一审行政案件总数的24.80%。

    从案件审级分布情况看,一审案件增幅明显,全市法院共新收一审案件15240件,同比增加33.78%;二审收案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共收案1789件,同比增加2.58%;审判监督程序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全市两级法院共收案93件,同比减少30.6%。

    从案件地区分布情况看,两级法院的案件总量呈上升趋势,但各地区案件数量增幅不一。2013年度中级法院共受理案件3333件,同比增长13.21%。六个基层院中,案件增幅情况为:湖滨区法院共受理案件4874件,同比增长91.97%;渑池法院共受理案件3764件,同比增长76.13%;义马法院共受理案件1921件,同比增长59.29%;陕县法院共受理案件3301件,同比增长39.70%;卢氏法院共受理案件2834件,同比增长38.48%;灵宝法院共受理案件4821件,同比增长10.60%。案件数量的增加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同时也与审判质效考核指标增加人均结案数指标的导向作用和三门峡法院开展立案难专项治理活动有很大关系。

    二、审判质效运行情况及原因分析

    省院对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实行审判质效评估以后,全市法院争先创优意识明显增强,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更加浓厚。全市两级法院以审判管理为抓手,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审判质效水平有了新的提升,公众对法院工作整体评价的满意度也有所提高。

    ——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审判质效继续提升。2013年以来,三门峡中院先后开展“立案难”专项治理,解决在立案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隐性超审限专项治理,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开展案件评查和文书评查活动,提高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2013年,在省院对中院的28项考核指标中,中院有近20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省院对基层院的26项考核指标中六个基层院完全达标的项目有15项。两级法院的审判质效总体较上年有大的提升。

    ——狠抓均衡结案管理,收结案良性循环的态势进一步巩固。全市两级法院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全面实行业绩量化月通报制度,开展办案标兵评选活动,大力推广新型合议庭试点工作,极大程度的激发了干警工作热情,两级法院的结案均衡度进一步提升。2013年度两级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中级法院结案均衡度位居全省第一,各基层法院的结案均衡度指标也全部达到省院考核要求。

    ——积极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案件审理周期进一步缩短。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活动,严格延长、扣除审限审批,加强审限延长、扣除案件的跟踪管理,长期未结案件大幅减少,审判效率进一步提升。中级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2天,比去年同期下降6天,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位居全省前列。

    2013年度全市两级法院审判工作虽然总体呈现出良好的运行态势,审判质效整体水平有了稳步提升,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审判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是审判工作仍面临案多人少的压力。全市基层法院案件数量的增加,抓新案和清积案的双重任务均较为繁重,案多人少的矛盾将进一步显现。人民群众对审判质量效率尤其是审判效果的需求日益提高,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激化性案件大量进入司法领域,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尚未根本解决,高效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是审判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地区间、层级间审判质效水平发展不平衡,有的基层院相当一部分质效指标长期排名靠后,基层法院审判工作考评情况在全省横向比较中位次差异明显。从省院案件质量评估情况来看,两级法院反映案件质量的指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审判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需进一步规范。法律释明后上诉率仍然居高不下,判后法律释明工作成效亟待进一步提升;批量案件管理亟待加强,电话费、物业费追缴等批量案件成为部分法院“开发案源”、人为抬升调解撤诉率的重点领域;执行案件结案标准落实情况不够理想,部分法院程序终结案件把关不严。

    三、对策建议

    2014年,全市两级法院要以审判管理和绩效考核为抓手,统筹处理好抓新案与清积案的关系,统筹处理好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关系,把执法办案水平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全市法院要在继续发扬优势的基础上,着眼于突出问题,着眼于薄弱环节,着眼于均衡发展,促进审判工作的整体推进。

    一是要进一步抓好一审质量。要充分发挥审委会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提高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审判质量的指导机制,着力提升一审实体裁判水平,最大限度地提高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最大限度地在一审程序内彻底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加强对流程外案件的监督管理。由于历史原因,各基层法院不同程度的存在体外循环案件,这类案件通常历时较长,案情复杂,不易处理。体外循环案件未纳入流程管理系统,极容易脱离监管。下一步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对体外循环案件的督办上,各基层法院要下大决心解决体外循环案件,避免产生新的超审限和隐性超审限案件。

    三是要进一步抓好均衡结案管理。认真落实均衡结案有关规定,严格立案管理,杜绝人为阻滞收案的现象,严格审限变更审批,加强案件催办、督办,合理安排办案流程,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四是针对申诉复查案件持续增长的问题,要狠抓二审案件审理质量和效果,强化二审的审级监督指导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避免不当维持和错误改判,做好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要进一步加强生效案件法律释明工作,增强法律释明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降低法律释明后申诉申请再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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