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和效率是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提高审判效率,减少积压案件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2013年度,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提升审判效率,成效显著。案件平均审理时间42天,较去年同期减少8天;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指数0.80,在全省19个中院中位居第一。
平均审理时间指数是反映案件审判效率的一项重要指标。平均审理时间指数高,说明案件审理周期短,反映审判效率高。三门峡中院审判效率的提高得益于采取的多项“微改革”措施,如:办案标兵评选,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干警业绩量化月通报,强化争先意识;开展隐性超审限专项治理,切实提高效率;严格审限变更,延长、扣除审限一把手审签;竞争上岗,优化审判资源;完善分案机制,从源头保证效率;加强流程管理,实行审限提示、预警;节点控制,严格办理期限等。
新的一年,三门峡中院将再接再厉,在提升审判效率的同时更要注重提升案件质量,切实做到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