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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法院调研案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1-15 14:20:08


    2013年度,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在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院研究室的指导下,围绕“服务法院发展大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执行”的工作目标,全面完成了省高院的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在全体干警共同努力下,今年被国家级载体采用调研文章34篇、国家级案例6篇,被省级载体采用调研文章84篇、省级案例10篇。在第四届秦晋豫三省四市法学研讨会上,获得一等奖4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11个;在河南省第九届法院学术论文评比中,获奖论文3篇,同时我院被评为优秀组织奖;在今年最高法院第25届全国法院学术论文评比中,行政庭沈惠玲等人撰写的文章获得三等奖。我院学术论文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经过综合考核计分,中院完成调研工作完成较好的部门是:研究室(国家级5篇省级10篇)、刑二庭(国家级4篇省级2篇)、审监庭(国家级3篇省级2篇)、行政庭(国家级2篇省级2篇)、办公室(国家级2篇省级1篇)。中院调研工作较突出的个人是:贾建兵(国家级2篇省级6篇)、刘迪(国家级3篇省级2篇)、王建锋(国家级2篇省级2篇)、路增广(国家级2篇省级1篇) 、沈惠玲(国家级1篇省级2篇)。

    基层法院完成情况较好的是:渑池县人民法院国家级2篇,省级19篇,省院机关刊3篇;灵宝市人民法院国家级2篇,省级4篇,省院机关刊3篇;湖滨区人民法院国家级1篇,省级8篇,省院机关刊3篇。

    为了树立调研案例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各级人民法院开展调研案例工作活动的积极性,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工作考评办法》和《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宣传调研案例考评奖惩办法》的规定,对以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提出表彰。

    一、中院调研工作先进部门

    刑二庭、审监庭、行政庭、办公室。

    二、调研工作先进基层法院

    渑池县人民法院、灵宝市人民法院

    三、案例工作先进基层法院

    湖滨区人民法院、义马市人民法院

    四、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  迪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惠玲

    灵宝市人民法院         焦迎九

    义马市人民法院         李晨毅

    五、案例工作先进个人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  剑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白彦安

    湖滨区人民法院          胡原峰

    卢氏县人民法院          刘宇飞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中院部门及个人和基层法院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新的佳绩,在新的一年努力取得更好的成绩。

  

责任编辑: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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