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应邀为三门峡市律师协会“2013年度全市律师集中教育”活动授课。全市100余名律师聆听了李志增院长的精彩讲课。
授课中,李志增院长旁征博引,从历史上法官对律师队伍认识的过程,再到社会上对律师队伍工作中存在一些对立、偏差、消极的认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生动风趣的讲解,向我们当代律师自身队伍的建设和改善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要具备扎实、丰厚的法学基础理论功底和丰富实用的法律知识。首先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需要具备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各法律法规基本概念,也需要扎实掌握常用的具体各门类的法学基础理论,比如刑法、刑诉学、民法等最基本的理论知识;其次丰富的实用法律知识需要掌握最前沿的法科共识,储备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加丰富的法学理论的功底、法学实用知识、法条实用知识。经常用的法律法规条文要熟记硬背,随时学习和掌握国家新时期的一些新政策、新方针等,以便在具体实践应用中更好的运用法律。
二是要有娴熟的实践技能。作为律师,在取证、调查、出庭、辩证、口才等各方面时,首要一点需要明确诉讼策略的制定,明确好战略目标,分布好战术,才能更好地应用法律。其次作为辩护人、代理人要意识到实践技能的重要性,在诉讼文书的制作中语言文字要精致,不啰嗦。取证调查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弄虚作假,不“诱”问,更要善于借用公权力来取证。出庭时需要保持尊重的姿态,庭审时全神贯注,神态方面要得体、大方,在诉讼辩论中,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
三是敬业。敬业对一名律师具有重要意义。每接受一个案件时,就像在作一篇论文一样,做好各方面的相关准备。我们在当事人陈述案情时,要仔细去听,思考怎样去取证、调查等;提交法庭时,就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功课:第一,证据、事实的准备。第二、法律准备,首先要了解案件需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第三、了解理论准备。案情,通过当前社会上法律专家们的一些理论观点。第四、了解相关行业习惯,行业规则,和社情民意民俗。
四是让人信服的口才。第一、语态。口才的发挥,核心的内容是要通过语言规范的运用,感染大家,让法官、听众、对方当事人认为你讲的有道理,接受你的观点,这才是真正的口才,不一定雄辩滔滔,不一定激情飞扬,不一定言之凿凿。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情况,注意自己的语态,因事而宜,因人而宜,因场景而宜,组织好自己的语言,调节好语态,感染对方,不但可以让法官接受你,也可以让对方当事人嘴上不服,心里却能服你。第二、语气。讲话的语气永远是讲理的语气,不斗气,不说过头话,表达语言的过程,要有急有缓、可快可慢、有条不紊。如果在法庭上需要法庭注意的事项,可以突出语气来突出自己的观点。优秀的律师在语气方面应该忌讳敌对、厌恶、不屑等不利语气。3、语言运用要准确、精炼、周严,每说一句话都要表达准确,不啰嗦,不漏自己的观点。
五是形象、仪态。优秀的律师有着光明、阳光、有尊严的外表形象。在法庭诉讼过程中,与法官打交道,穿着打扮要大方、得体;举止要文明、得体;守时守信,约定的时间要准时守约;诉讼过程中,不做出出格的举止、神态,忌讳脏话、口病、不上档次的话。可以通过做一些社会公益事,开展法律服务、讲法制课等,塑造自己的良好社会形象。
六是与法官交流方式。通过与法官探讨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相互交流沟通,研究学术问题,建立一种君子之交,业务交流,业务工作互相合作配合者。保持一个敬业的心态,不做酒肉朋友,利益交换,做业务理论上沟通的朋友。提交案件诉状时,不发表没有根据的攻击,攻击法院、法官等。有问题,通过适当的方式反映,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做一个有品位、有追求的律师。
七是与当事人的关系。第一、不欺负、不欺诈当事人。诚实对待当事人,保持救苦救难的心态,做一个救人危难的律师,而不是趁人之危的律师。第二、不包揽官司。第三、独立的人格。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辩护人都应该保持一个独立的法律从业者,不能受控于对方的心思。第四、善于总结。每做一个案件,都需要总结,回顾,查找自己的不足,并积极改正。
最后,李志增院长告诫大家,作为一个优秀的大律师,未来社会中有着尊荣地位的大律师,需要各方面的素养,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还需要个人人格,个人道德品味,社会形象等。我们心中都要有个这样的一个高目标,朝之奋力努力,每天都要向前进步。李院长的悉心授课赢得了与会律师们的一致认可和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