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近日,卢氏县法院执行二庭四名干警冒着酷暑,跨越河南、山西、河北三省,远赴山西运城、临汾、太原、大同、北京等地,十天行程四千余里,成功执结三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二十余万元。
7月6日下午,卢氏法院四名干警在该院执行二庭庭长程军平的带领下,由河南省卢氏县出发,连夜赶赴山西执行杨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某债务案件、苗某某申请执行山西路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债务案件、骆某某申请执行台某某交通肇事赔偿案件以及张某某申请执行郑某某、韩某某交通肇事案件。
当天晚上,四名执行干警抵达山西临汾,顾不上休息,连夜研究案情。7月7日一上班,干警们就赶到临汾市车辆管理所,向该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扣押郑某某晋L11680号解放牌货车一辆,紧接着他们又在临汾市公安局调查被执行人王某某、郑某某、韩某某身份状况,后又赶至山西省襄汾县寻找被执行人郑某某、韩某某。第二天,办案干警不顾倾盆暴雨,赶到山西省省会太原,到该市十余个金融单位调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情况。之后,干警们马不停蹄,赶到山西大同市,与山西路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见面商谈执行事宜,经过艰难谈判,路桥公司拒绝配合和履行,办案人员遂将其在银行账户查封。
当得知被执行人王某某在北京某银行有存款后,干警们啃着方便面,喝着矿泉水又连夜专赴北京,在工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部扣划王某某存款52000元。7月12日,干警们返回山西临汾。随即至山西运城河津市执行台武泽交通肇事赔偿案件,执行标的款1万元。次日,因在山西临汾市采取冻结措施无果后,办案干警返回卢氏,顾不得休息,再次到农行卢氏支行进行查询,当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在农行山西临汾市龙兴支行有存款10余万元,7月15日,干警们在卢氏法院副院长孙建军的带领下,再次赴山西临汾扣划执行款6万余元。
十天来,卢氏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昼夜兼程,每天行程均在四百公里以上,先后在临汾市车辆管理所扣押晋L11680号解放牌货车一辆;在大同市建行查封山西路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一银行账户;在工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部扣划被执行人王某某存款52000元;在山西运城河津市执行台武泽交通肇事赔偿案件,执行标的款1万元;在山西临汾扣划被执行人王某某存款6万余元。
十天来,办案干警们冒着酷暑,常常在次日凌晨以后才在目的地城市找到住宿旅馆。为赶路经常是饿了啃方便面,渴了喝矿泉水。然而,干警们没有一个叫苦喊累,为了他们为之献身的审判执行事业,为了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是再苦再累他们也感到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