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三门峡法院召开省院改判、发回案件评查会

  发布时间:2014-01-23 17:46:54


    2014年1月23日上午,三门峡法院召开省院改判发回案件评查会,会议由刘胜利副院长主持,李红伟副院长、任睿妮副院长和审管办主任、各业务庭庭长参加会议。李志增院长做重要讲话。

    会上,李红伟副院长对三门峡法院2013年度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和被省院发回、改判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各业务庭庭长对省院改判、发回案件逐案评查,汇报个案存在的问题,分析改判、发回的原因,提出整改的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

    李志增院长在会上指出,2013年度,我们更多的是关注审判效率问题,对审判质量关注不够,从审判质效考核指标考核结果来看,我们的一审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对于如何提升一审案件质量,李院长强调: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2013年我们的一审判决案件发回重审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等指标非常落后,反映出我们在审判质量方面面临的问题非常严峻。新的一年,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能再有阿Q式的自我原谅心态。各庭庭长要组织庭里人员认真讨论,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提升一审案件质量。

    二、一审案件审理周期过长、审判效率不高。2013年我院二审案件的审判效率明显提高,但一审案件的审判效率仍然是个短板,审理周期过长。对此,要求各承办人在接到案件后,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紧锣密鼓地进行,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

    三、对一审案件审判质量要给予特别关注。一是要认真做好功课,庭前“四准备”。围绕各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对案件所涉及的事实证据、法律、法理、事理情理都要认真做好准备。在合议庭评议、提交审委会讨论时,不仅要重视案件的实体处理,还要对重要的程序性事项如保全、权利义务告知、送达、当事人身份核实、是否追加当事人等问题,都要全面回顾检查,以防疏漏。二是要关注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对当事人的每一个争议焦点都要逐项分析、评判,有问必答,不能有遗漏,且对每一个争议焦点的说理都要有法律依据做支撑。三是在充分关注争议焦点的同时,对各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案件定性、合同效力判断等处理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要按法律规定行使释明职责,避免因违反程序导致案件发回。四是要在裁判文书制作方面下功夫。目前我们的裁判文书质量虽较以往有所提高,但还达不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完整、说理充分透彻等程度。为此,我们必须在提升裁判文书质量上下功夫,尤其是在裁判文书说理部分,要有针对性、层次分明,并且有法律支撑。

    四、各业务庭要加强与上级法院之间的联系沟通。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向上级法院多请示、多沟通,尽量减少改判、发回案件的产生。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878966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