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开展以来,三门峡市两级法院积极行动,从城市社区到乡下田间,留下了法官深入民间开展诉讼调解的串串足迹,从厂矿企业到农家院落,飘荡着法官为平安和谐而播撒的绵绵法雨。通过调解年活动的开展,三门峡市两级法院谱写了一首首“科学发展促和谐”、“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动人乐曲。
更新理念 优先调解
作为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势体现,三门峡两级法院从领导到普通法官,越来越意识到调解在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家认识到,人民法院要服务科学发展并实现自身科学发展,人民法官要给群众排难解忧为人民办实事,就必须做好案件调解工作,法院要正确认识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的内涵,有效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工作新发展。要积极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努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调解制度。在当前案件数量急剧增加,法律关系复杂和利益冲突加剧的情况下,更需要重视运用调解制度。三门峡中院郑泽中院长专门针对调解年活动对全院法官作了“在各类案件的调解中应把握的原则”的专题辅导。三门峡中院除结合实际案例开展调解知识学习外,还两次组织部分民事审判骨干及青年法官到延安实地感受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法官办案理念得以更新,调解意识得以强化,做好案件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得到激发。大家在办案中着重调解,把调解贯穿在民事审判全过程,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化解矛盾纠纷,以实现案结事了。
巡回办案 为民调解
调解年活动开展以来,三门峡两级法院的民事审判法官经常携卷下乡,深入实地,调查勘验,走访群众,了解案情。法官到街头社区,到农家院落调解案件,平息诉讼,化解纠纷。凡有可能调解的案件就尽可能调解解决。中院民一庭深入企业调解处理案件,帮助解决企业经营困难。中院民三庭邀请新闻单位旁听法院对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接受媒体监督。结合调解年活动的开展,灵宝市法院开展了“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活动。在辖区建立起法律服务联系点85个,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数万份,向山区群众赠送各种法律知识读本数千册,在乡村、集市、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到企业、学校上法律课上百次,调解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及民间纠纷上千起。为了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湖滨区法院开展了法官“五进”活动(法官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按辖区行政区域确定服务点成立服务小组。为方便单位和群众与法院和法官联系,该院专门制作了76个法律服务牌悬挂在社区街道醒目位置,同时制作了活动联系表、联络登记本,印制了数千张法官服务卡,注明了服务内容和法官服务热线电话。活动中,全体法官走上街头,深入辖区提供各项便民法律服务,密切了法院与群众的联系,妥善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渑池县、卢氏县法院结合当地深山区的地理特点,为方便群众诉讼,经常组织法庭人员下乡巡回办案,就地调查了解案情,调解处理案件,受到山区群众的欢迎和赞扬。
总结创新 推进调解
三门峡两级法院在广泛开展调解活动中,积累了不少调解经验,涌现了一些调解能手。比如中院民一庭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庭审之前,用“庭前调解法”成功地调解了多起案件。该庭在今年5月11日庭在开庭之前调解一起标的503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并当天履行完毕,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总结经验,交流学习,以提高调解水平,6月11日,三门峡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调解经验交流会,全市7个法院的民事法官、法庭法官代表在会上交流了调解经验。会上总结出来的调解经验有洞察症结法、真情感动法、冷热处理法、因势利导法、亲属参与法、委托调解法等。两级法院在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调解能手如灵宝市法院五亩法庭副庭长刘振华、卢氏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白彦安等人所作的调解经验介绍尤其受到大家欢迎。三门峡中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李红伟对调解经验进行了讲评总结。通过这次调解经验交流会,促使三门峡市两级法院的调解年活动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