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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随扫墓进陵园 勒索纸条贴上车

一男子盗取骨灰盒敲诈亡者家属获刑

  发布时间:2014-02-18 09:28:18


    春节前夕,三门峡湖滨区法院审结一起在陵园盗取骨灰盒敲诈亡故者家属的敲诈勒索案,依法判处郑州男子李晋杰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李晋杰现年48岁,小学文化程度,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2013年8月18日,李晋杰在三门峡市踩点跟踪到一家陵园给弟弟扫墓的男子,盗取了墓穴里的骨灰盒换地方藏匿后,次日将留有电话号码的纸条贴在扫墓者的汽车上,告知骨灰盒被盗。扫墓男子将情况通知了陵园。陵园工作人员与李晋杰电话联系,被要求支付14000元才归还骨灰盒。陵园无奈于8月24日向李晋杰指定银行卡先行汇入7000元,李晋杰先后几次在郑州将7000元钱支取用于打牌和挥霍。8月28日,李晋杰再次赶到三门峡,将盗取的骨灰盒换地点藏匿后,将藏匿地点分别告知亡者家属和陵园工作人员。9月3日,李晋杰在洛阳等待支付余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李晋杰的家属向陵园工作人员代为退赔了7000元。

    据李晋杰交代,多年前他从报纸上看到了一则关于盗窃骨灰盒敲诈的报道,尽管几名作案者最后被绳之以法,但是自己还是存在侥幸心理,“想着能弄点钱”,觉得一个人实施被抓几率较小。案发一个月前,他找到在郑州劳务市场认识的一名男子,请男子吃了一顿饭,以帮男子找活干为名,将男子银行卡借出,问出密码,带上原先在一家工地干活时捡到的一部手机,2013年8月17日一人从郑州赶到了三门峡。到三门峡后,他先是以盯梢讨债为名雇佣“摩的”司机到陵园打探踩点,随后购买办理了一张电话卡并乘“摩的”跟踪扫墓人,以贴纸条留电话的方式通知扫墓人赎回实施敲诈。案发后,李晋杰称知道自己错了,不应该去偷别人的骨灰盒,自己真的很后悔。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晋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亡故亲属的骨灰盒,以此敲诈他人财物14000元,数额较大,犯罪手段、性质卑劣,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根据犯罪事实、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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