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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秀萍院长向灵宝市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19 08:57:34




    2月18日上午,灵宝市人民法院院长卫秀萍向灵宝市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与会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会议列席人士听取了报告。

    卫秀萍院长在报告中首先对法院2013年工作进行了回顾。2013年,灵宝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坚强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认真落实乔长青书记调研法院重要指示,忠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821件,同比上升10.6%。审执结4339件,同比上升8.83%,其中刑事案件435件,判处犯罪分子578人;民事案件2786件,诉讼标的金额9470余万元;行政案件117件(含非诉行政执行审查88件);执结案件1001件,执结标的金额6700余万元。一年来,灵宝法院顺利续创省级文明单位。审判质效跃入全省163个基层法院第29位,刷新该院历史最好位次。网络宣传、立案信访、社会法庭、司法警务、档案管理等17项工作成为全国或全省法院先进。1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刘振华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卫秀萍院长在报告中对2013年法院的整体工作成效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概述: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取得新成效。(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杀人、绑架、涉黑涉恶等严重暴力犯罪;坚定不移惩治贪腐,重拳打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二)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出台服务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实施意见,挂牌成立城东、豫灵产业集聚区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金融审判庭;成立专门机构清欠办;派出工作组进驻豫灵,圆满完成重点项目拆迁非诉执行任务。服务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先进经验,被三门峡市委、河南省高院转发推广。(三)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完善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和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等制度;加大对涉及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案件的协调力度;引导当事人合法理性解决争议,保障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四)强力兑现胜诉权益。建立执行案件终结程序院长抽查制,做到执行措施、程序、结果、信息反馈四到位;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重拳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严重妨害案件执行的绳之以法,维护法律尊严。二、心系群众践行宗旨,在为民司法上迈出新步伐。(一)持续深化便民举措。(二强力攻坚信访难题。(三)勇于担当维权讨薪。(四)爱心呵护学生成长。(五)坚决保护食品安全。(六)始终优先民生司法。三、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在审判质效上实现新跨越。(一)全面深化机制创新。(二)全面深化阳光司法。(三)全面深化审限监管。四、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在自身建设上激发新活力。(一)逐月考评法官业绩。(二)重拳整治问题案件。(三)夯实廉洁司法根基。五、自觉主动报告工作,在接受监督上成就新作为。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不断完善司法民主,强化司法监督。

    卫秀萍院长在报告中提出2014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打造“四大战略定位”和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宜居”美丽灵宝目标,主动对接,履职尽责,不断提升司法水平。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保障我市全面深化改革。二是持续推进机制改革,着力完善审判执行工作制度。三是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始终把群众最关切的事办好四是在队伍建设上求提升。四是正风肃纪以廉治院,切实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推动审判事业健康发展。

    卫秀萍院长最后在报告中说:灵宝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把维护我市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认真贯彻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踏踏实实奋力工作,为建设平安灵宝法治灵宝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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