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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对渑池法院干警见义勇为行为做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14-02-21 10:21:34


    2014年1月30日是农历大年三十,中午12点,三门峡渑池法院执行局干警张华、赵军博、王志民三人下乡办案途中,在耿村矿遇到村民孟某骑摩托车摔倒在地,浑身是血,情况比较紧急,急需送医抢救,当时有人围观,但无人救治。渑池法院三位干警当即下车施救,拨打120,并取出报纸,让其躺在上面,替伤者擦脸上的血渍。由于担心伤者昏迷过去,就不停地在其耳边说鼓励的话。救护车到来后,三位干警把伤者送医脱离危险后悄然离去,没有留下任何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

    大年初一早上,渑池法院办公室接到被救治者亲属郭某打电话寻找救人者,才得知这件好事是渑池法院院干警所为,三位干警做好事不留名的举动深深感动了被救者家人及当地群众。

    2月17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题刊登《渑池群众谈法院干警真情救人——这样的好人好事,须赞一个!》一文,对渑池法院三名干警下乡办案途中救助车祸村民的事迹进行了专题刊发,并刊登题为《做匡“扶”正义的表率》的短评。

    2月17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该《人民法院报》作出重要批示批示:请新闻局协调央视宣传渑池县法院张华、赵军博、王志民同志先进事迹。另,发最高法院官方微博。

    接到批示后,三门峡市中级法院高度重视,及时将批示精神传达到全市法院每位干警,并号召全市两级法院向三位干警学习,学习他们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的道德情操,牢记宗旨、践行群众路线的公仆情怀,不计名利、甘于奉献的高尚追求,热爱本职、勤勉敬业的职业操守。法院干警要始终牢记群众路线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时刻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在群众有困难的时候勇于冲在前面,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传递无限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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