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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 “四评查”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4-03-03 09:49:10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审判人员素质,提高案件质量,院党组研究决定,2014年为三门峡法院“案件质量提升年”。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卷宗评查、重点案件评查等“四评查”活动。2月27日,三门峡法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四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四评查”活动已全面启动。

    一、明确“四评查”活动的目标任务。“四评查”活动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密结合审判实践,找差距、补短板、练内功、求实效,进一步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进一步提高干警审判业务能力,达到全面提高案件质量的目的,为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奠定基础。

    二、明确“四评查”活动的组织领导。设立“四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设卷宗评查、庭审评查、重点案件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四个评查小组,分别由分管业务的副院长任评查小组组长,各小组成员由各业务庭的庭长、副庭长组成。“四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管办,负责“四评查”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三、明确了“四评查”活动的工作要求。“四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对应参与评查的卷宗、裁判文书、庭审、案件都一一做了详细说明。“四评查”活动可采取自评、互评、抽评和邀请社会各界参与评查等方式,灵活多样的开展评查工作。同时,各评查小组应加强对基层法院评查工作的指导、监督,并积极开展对基层法院的评查活动。

    四、“四评查”活动,重在讲评、提高。“四评查”活动的开展情况,由各评查小组组长在干警业绩量化通报会上进行讲评。单月讲评庭审和文书,双月讲评卷宗和重点案件。讲评要具有针对性,具体到案件所在庭室和承办人,只讲评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通过不断的讲评,提高干警业务素质,从而提升审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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