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酒是人类生活中的主要饮品之一,特别是在中国有着无酒不成席这一说,每每叫上俩仨好友,点上一桌佳肴,备上一瓶佳酿,再小酌几杯是最惬意不过的事情了。但是,酒能成事,也能败事,有些人就因为贪杯,最终毁在了酒上。日前,陕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被告人杨某与刘某是一对酒友,和往常一样,闲来无事的杨某喊上刘某又聚在了一起,俩人相见格外亲切。既然是酒友,那肯定是要喝酒了,于是俩人就甩开膀子豪饮开来。时间在不知不觉中一分一秒的流逝,此时的俩人也早已是酒足饭饱。这时杨某说没有烟抽了,提出要去买盒烟抽,由于时间过晚,大街上卖烟的商店早已打烊,于是杨某和刘某就驾车来到了陕县城区华源街某网吧买烟,杨某买烟时不小心踢住了正在该网吧内上网的被害人贺某的电脑桌。此时的贺某正在聚精会神的玩着电脑,被人莫名其妙的踢了一下电脑桌当然很不情愿,于是就撇了被告人杨某一眼,杨某便开始辱骂贺某,贺某气不过就与其朋友曲某、朱某等人在网吧门口与杨某撕扯起来。就在这时,杨某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刀子将贺某捅伤后就跑,在逃跑的过程中杨某又持刀将前来追赶的朱某捅伤,就这样,悲剧发生了。
经陕县公安局鉴定:被害人朱某的主要损伤为腹部穿透创,为轻伤;被害人贺某的主要损伤为左胸部锐器伤,为轻伤。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亲属代为赔偿二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4500元,被告人杨某取得二被害人谅解,可对被告人杨某从轻处罚。当审判长手中的法槌落下,被告人杨某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开始了他八个月有期徒刑的牢狱生活。
本该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却因为一点小小的摩擦而借着酒劲儿拔刀就捅,真的是让人感慨万分。假如当初没有喝酒,假如当初没有冲动,假如当时退了一步,那就将会是另一种生活,可是生活没有假如,等待他的将是冲动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