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三门峡渑池法院从立案、审判执行信息录入、结案、卷宗归档、案件质量评查、追责措施等工作方面制定规定,完善措施,强化管理,提升质效。
热情高效服务,严把入口关。要求立案庭或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在接待当事人立案时,应热情接待,说明情况,高效服务;同时对当事人提供的起诉状、身份信息、相关证据等材料,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符合立案诉讼的案件及时进入诉讼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诉讼的案件,要做好法律释明工作,使当事人找到最佳的权益维护途径。
信息录入认真仔细,确保准确无误。各部门录入案件信息必须认真,仔细核对,特别是“审判程序”、“审判字号”、“案件来源”、“案由”等重要信息。所有颜色项目都要如实录入,所有录入信息必须与卷宗实际情况相符。
严格结案手续,确保案件质量。各部门案件审理、执结完毕后,要严格按照案件结案标准履行结案手续材料,不到随意修改结案信息,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办成精品案。
整理卷宗,有序归档。案件结案后,应及时结算诉讼费用,案卷中结算和退费票据应齐全。归档卷宗,应承办法官严格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整理卷宗,须有承办人填写完整的案件结案评查表正面并签字,一案一表,庭长应审核后签字。
适时评查,查漏补缺。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对当月本院所办案件进行交叉、抽查评查,对存在的问题追究相关领导和承办法官责任。案件质量评查主要采取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等形式进行。包括庭审评查、法律文书评查、案件卷宗质量和审判信息录入评查等内容。
严格追责,落实责任。评查小组成员对案件全部评查后,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理,审管办在计算审判执行部门质效积分和干警业绩量化积分时按规定扣分,并反馈到各业务部门补正后,卷宗方能归档。卷宗经评查归档后,仍被上级法院评查出个案信息错误的,要先追究评查人员责任,再追究主管院长、庭长、承办人责任,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