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党组提出的2014年在两级法院开展“四评查”活动的要求,我院庭审评查小组积极制定《庭审评查活动实施办法》,并于3月6日下午召开会议对庭审评查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在副组长王金贤同志主持下进行。会上小组成员首先对文件《关于开展“四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开展庭审评查活动实施办法》进行了认真学习,进一步明确庭审评查活动的目标任务、评查范围和方式等。根据该文件要求,庭审评查小组成立活动办公室,在庭审评查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联络、数据汇总、资料报送等工作。之后王金贤同志对评查方式、评查任务等具体事项进行了细化和安排。
会上,庭审评查小组组长、副院长刘胜利同志对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阐释,并提出几点要求。刘院长指出开展庭审评查活动是院党组部署的“四评查”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提高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评查小组及活动办公室成员要充分认识到活动的重要性,并以身作则,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将活动的方针和各项内容落到实处,切实保证庭审评查活动取得实效。
会后,庭审评查活动办公室已将《庭审评查活动实施办法》下发给各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庭审评查活动进入有序开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