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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法院关注弱势群体成功调处一起大型企业与其被开除职工的劳资纠纷

  发布时间:2009-08-10 08:32:42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8月5日,义马法院民一庭的案件调解薄上再添光彩的一页,把一位被大型国企开除的职工从生活的困境中解脱出来,让紧张的劳资纠纷彻底得以化解,原被告对立双方握手言和,让民一庭法官的脸上透出了灿烂的笑容。

    原告郑军,男,1970年5月10日出生,原系义煤(集团)某煤矿职工,2001年5月某煤矿以郑军长期旷工为由除名。此后郑军走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2009年5月15日义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以超期为由不予受理。2009年5月25日原告向义马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民一庭法官耐心听取双方陈述意见,认真核实各种证据,总结诉争焦点,查阅研习相关政策法规,做到吃透案情,稳妥处理。办案人员经过多次接触,感受到双方当事人处于严重的互不信任状态,但双方都有在一审法院尽快圆满了结案件的愿望。

    很明显,原告因被开除而家庭生活困难,被告因此事涉及国家政策和涉及同类事件人数众多而犯难。办案人已经意识到,如果简单下判,不仅会给双方当事人增加无休止的诉累,还可能引起越级上访,给法院工作带来难以估量的被动。因此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民一庭决定动员全部力量组织调解。庭里制定调解方案,并认真倾听原告的诉求,有理有据地给当事人讲事实,分析道理,讲法律,进行说服工作。既要照顾原告的情绪,诉求和今后生活,也必须要依法维护国企的正常管理秩序和法律尊严;既要化解原告与单位之间的不信任,消除对立情绪,又要进一步说服单位,除保持基本原则外,在其他问题上作出承诺,以显示调解诚意。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的分歧一步步缩小,最终达成令双方满意的调解协议。

    原告拿到调解协议书后,激动地说:“民一庭的法官既有耐心又细心,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来的心事,我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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