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8月5日,义马法院民一庭的案件调解薄上再添光彩的一页,把一位被大型国企开除的职工从生活的困境中解脱出来,让紧张的劳资纠纷彻底得以化解,原被告对立双方握手言和,让民一庭法官的脸上透出了灿烂的笑容。
原告郑军,男,1970年5月10日出生,原系义煤(集团)某煤矿职工,2001年5月某煤矿以郑军长期旷工为由除名。此后郑军走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2009年5月15日义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以超期为由不予受理。2009年5月25日原告向义马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民一庭法官耐心听取双方陈述意见,认真核实各种证据,总结诉争焦点,查阅研习相关政策法规,做到吃透案情,稳妥处理。办案人员经过多次接触,感受到双方当事人处于严重的互不信任状态,但双方都有在一审法院尽快圆满了结案件的愿望。
很明显,原告因被开除而家庭生活困难,被告因此事涉及国家政策和涉及同类事件人数众多而犯难。办案人已经意识到,如果简单下判,不仅会给双方当事人增加无休止的诉累,还可能引起越级上访,给法院工作带来难以估量的被动。因此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民一庭决定动员全部力量组织调解。庭里制定调解方案,并认真倾听原告的诉求,有理有据地给当事人讲事实,分析道理,讲法律,进行说服工作。既要照顾原告的情绪,诉求和今后生活,也必须要依法维护国企的正常管理秩序和法律尊严;既要化解原告与单位之间的不信任,消除对立情绪,又要进一步说服单位,除保持基本原则外,在其他问题上作出承诺,以显示调解诚意。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的分歧一步步缩小,最终达成令双方满意的调解协议。
原告拿到调解协议书后,激动地说:“民一庭的法官既有耐心又细心,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来的心事,我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