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三门峡法院积极行动,迅速组织全院干警于3月11日下午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作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每位干警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首先,要深刻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战略意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是人民法院承担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法院的许多工作,都需要在群众的支持下来开展,需要在基层组织的配合下来推进,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为了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定不移地把走群众路线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群众、扎根群众、向群众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人民法院从事的每一项司法活动,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都是与群众打交道、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也是群众直接感受司法的过程。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切实担当起对人民群众的责任,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其次,要准确把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误党误国,群众深恶痛绝。离“四风”越近,离群众就越远。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要听取民意找问题、顺应民意抓改进、依据民意看效果,认真解决法院系统存在的“四风”问题,坚决查纠“冷横硬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
再次,要切实增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相对于第一批活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同群众贴得更近、联系更紧密,群众感受度较高,更能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但如果搞不好,就会使整个活动前功尽弃、失信于民。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不仅是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法院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司法公信力的难得契机,意义深远、势在必行。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影响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为人民法院工作赢得更多的民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