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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14-03-14 09:40:57


    为了让全院干警尽快掌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程序和主要任务,3月13号,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举办专题培训会。市中级人民法院25庭室和23个党支部负责人参加了专题培训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主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利荣出席培训班并发表重要讲话

    此次培训,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了市委书记杨树平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七督导组组长王东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在动员会的讲话内容和《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王利荣在讲话中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活动办要及时将上级机关印发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转发给各庭室和各支部。全院干警要主动学习,吃透精神,明确重点,深刻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二是要统筹兼顾。各部门负责人、各支部书记要发挥好带头起示范作用,履好职,尽好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把工作和活动兼顾好,做到工作活动两不误,两促进。三是要营造氛围。各部门、各支部对各自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要积极与活动办公室材料信息组和新闻宣传组联系,实现传播效果和活动效果最大化。

    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下一阶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何开展李主臣强调了三点。一是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要明确此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是重点,全院干警是主体,大家一定要严格按照活动办安排部署的活动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展开学习、查摆、整改。二是要从严要求,扎实开展。要突出一个“严”字,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将学习、查摆和整改贯穿始终,真正做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是要加强领导,确保实效。活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的职能,及时、高效、有序地推进活动。各业务庭室和各支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既要严格完成自己的学习、查摆和整改任务,又要督促庭室人员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组织庭室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将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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