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7日,灵宝市委书记乔长青在灵宝市人民法院呈报的《关于强化特色司法服务助推灵宝经济转型发展若干意见》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市法院的做法很好。出台的《意见》很有针对性,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司法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望认真落实。
2013年以来,灵宝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出台服务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实施意见,挂牌成立城东、豫灵产业集聚区法律服务工作站,推行常驻法官和法官联络员1+1服务模式,诉前化解溧鸿矿业、合意服饰、鸿宇电子等企业纠纷14件,其中群体性纷争4件,闹访2件。审理融资纠纷2件,追索资金4200万元。两次召开产业集聚区案例分析研讨会,开展主题巡展2次,通报典型案件4起,完善项目合同文本18个。设立金融审判庭,审结金融借款、保险担保等案件98件,涉案金额3200余万元。成立专门机构清欠办,为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信部门盘活沉淀资金2000余万元。派出工作组进驻豫灵,圆满完成重点项目拆迁非诉执行任务。服务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先进经验,先后被三门峡市委、河南省高院转发推广。
2014年灵宝市“两会”前夕,灵宝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全部下乡,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厂矿、学校、机关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大走访”活动。院长卫秀萍带领市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有针对性开展特色法律服务、助推灵宝经济转型发展等课题,先后到豫灵产业集聚区、阳平镇、涧东区、涧西区、寺河乡进行专题调研。“两会”期间,灵宝法院领导班子分两组分别到十七个人大代表团、十个政协委员界别组会议驻地广泛征求意见,并积极参与听会,认真听取“两会”各代表团分组讨论会上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重点征询法院如何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好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两会”结束后,灵宝法院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灵宝市“两会”期间征询的意见建议梳理分析,研究整改,并责成五个派出人民法庭到辖区乡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征集反馈。为认真贯彻乔长青书记在灵宝市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和灵宝市“两会”精神,切切实实改进工作,经灵宝市法院党组研究,特制定《关于强化特色司法服务助推灵宝经济转型发展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认真研究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问题、新任务、新要求。当前,由结构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相当部分已进入诉讼程序,审判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市法院将勇于担当,主动对接,见事早,行动快,积极应对,妥善施策,准确把握司法政策导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运用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引导、支持有利于转型升级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对不利于转型升级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依法不予支持,保障转型升级。
《意见》强调,妥善审理与经济结构调整相关案件,保障和服务经济结构优化和调整;强化“灵金”、“灵宝金”黄金产业司法保护,依法保障黄金生产秩序;加强对“灵宝苹果”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灵宝大枣”、“朱阳核桃”、“灵宝香菇”等农产品品牌司法保护,促进特色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高度重视涉豫灵、城东产业集聚区和项目建设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层级水平;妥善审理新型城镇化引发的各类案件,保障和服务城镇化建设。
《意见》针对灵宝市经济转型发展提出了八个方面有针对性的司法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