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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哥家串门无人盗卡 亲属退赔损失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4-03-25 08:33:41


    为了得到非法利益,六亲不认。本是到自家堂哥处串门,却趁无人之际,将其堂哥钱包内的银行卡及密码条盗走,随后到商业银行取款消费,案发后,亲属积极退赔损失。近日,三门峡渑池法院以被告人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30日11时许,被告人张××在渑池县张村镇××村其堂哥张一×家中,趁无人之际,将张一×钱包内的农村商业银行金燕卡及密码条盗走,先后到陕县观音堂农村商业银行、渑池县农村商业银行、渑池县农业银行处将张一×卡上的44000元现金取走并用于个人花销。案发后,张××亲属退赔张一×现金44000元,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渑池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现金44000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张××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其亲属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亦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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