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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定各项具体工作新目标

  发布时间:2014-03-25 13:45:58


    为了学习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司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三门峡法院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定各项具体工作新目标。

    (一)在司法作风上有新转变。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切实找准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握司法工作规律,创新司法工作理念,转变司法工作方式,破解司法工作难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公正司法意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始终把工作着眼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

    (二)在群众工作能力上有新提升。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法院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三)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进展。努力解决“四风”问题和司法作风问题,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审判作风、审判纪律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四)在创新工作机制上有新举措。建立和完善更加科学、合理、透明、有效的司法公开制度和社会评价制度,加强对法院队伍建设和工作运行的监督管理,以科学的体制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五)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进一步深化院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树立群众观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党的群众路线的总要求,在更新司法理念、转变工作思路、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上达成共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群众路线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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