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渑池法院在审理涉及“三留守人员”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注重依法维护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采取多项措施全力维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三快”原则。对于涉及到“三留守人员”的各种类型案件,一律实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和快速执行,以迅速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切实彰显司法为民形象。
强化调解解纠纷。在平时的审判工作中,主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观念,按照“即传、即调、即时化解矛盾”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手段的功效,在审判过程中耐心细致和多做思想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以达到依法办案和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统一。
加强引导,提前介入。为了避免因财产被转移或损毁而使“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案件受理前或审理过程中,主审工作室法官都主动告知当事人申请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于赡养、抚养、医疗等生活急需费用,则依法先予执行。